内蒙古:印发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定额参考标准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定额参考标准》,全文分适用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监督管理、定额目录五部分。
该定额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和政府办公北区的物业服务事项,将保洁、安全保卫、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工勤兼会议服务、餐饮、绿化等通用类物业服务事项全部涵盖在内。自治区本级其他单位可参照本定额执行相关标准。
该定额的出台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基于合理性总体考量,综合考虑物价波动、用工成本、企业运行成本、物料成本等因素,采取区间式表现方式,既符合物业服务市场价格,又符合行业对劳动用工的实际要求。二是基于数据科学性多方调研。在定额制定过程中,对物业服务市场进行了大量调研,期间会同自治区物业协会对实际用工情况、设施设备运维情况等进行实地勘查,多次邀请行业专家及服务保障从业者召开工作协调会,分析各类数据,探讨测算思路可行性,确保测算科学。三是基于利益平衡性反复论证。在制定过程中,各方经过多次磋商,形成了现有定额区间,既坚持勤俭节约,又保证服务质量,既遵循市场规律,又符合“过紧日子”要求,平衡各方诉求反复论证,达到“多赢”的目标。
定额中明确要求财务管理部门定期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服务市场价格水平变动情况,动态调整服务定额区间,增强服务定额的协调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提供服务部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合理控制各项支出。财务审计部门、服务监管部门、纪检监督部门建立服务定额执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保障定额落实到位。
该定额是加强物业服务监管的重要标尺,将对经费预算编制、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内控制度等工作发挥较好的指导作用,有利于更好规范物业服务工作,提升服务保障工作的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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