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花园村幼儿园与北京宋庆龄幼儿园签订“姊妹园”共建协议
国管局副局长赵建国出席
5月29日下午,国管局花园村幼儿园与北京宋庆龄幼儿园在北京宋庆龄故居签订“姊妹园”共建协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挖掘传承宋庆龄教育思想,助力新时代幼教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井顿泉,国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建国等共同见证签订共建协议。
赵建国对两园签订共建协议表示祝贺,对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以及宋庆龄故居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两园签订共建协议,既是落实中央关于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要求的务实举措,也是传承历史强化责任的生动实践,更是希冀祖国明天更强更好的真切表达,希望两园能够在共建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互学互补、携手共进。国管局将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一起,继续给予儿童教育工作更多支持和帮助。
井顿泉代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党组对国管局长期以来对基金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强调,两园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立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挖掘宋庆龄教育思想的时代内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研发具有特色的园本课程,共享资源、发挥合力,共同打造学前教育新品牌,助力幼儿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同志逝世39周年纪念日之际,为表达对宋庆龄同志的深切缅怀和崇高敬意,签约仪式开始前,全体与会人员向宋庆龄雕像敬献了鲜花。
国管局花园村幼儿园和北京宋庆龄幼儿园青年教师代表分别结合本职工作,围绕对宋庆龄教育思想的理解,作了交流发言。
国管局机关服务中心、花园村幼儿园和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两园教职工代表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