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维修基金操作规程》的通知(国家机关房资字〔2000〕224号)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0-08-25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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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房资字〔2000〕224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房改办,中国工商银行南礼士路支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66号),加快建立并管好用好公共维修基金,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共同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操作规程 

    一、承办银行及其职责

    (一)受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承办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高法院、高检院、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单位,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在京单位,下同)的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归集等房改金融业务。

    (二)为便于国管中心统一管理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的维修基金,工商银行为国管中心统一开立维修基金本金专户,用于专项存储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缴存的维修基金;统一开立维修基金利息结算户,具体办理维修基金本金产生利息的结转。

    (三)工商银行受国管中心委托,在国管中心的维修基金本金专户下为中央国家机关各售房单位(以下简称售房单位)开立维修基金本金专户,并在单位帐户下建立各单元帐户,具体办理售房单位维修基金的缴存、支取、本金转出、结息、对帐和查询等业务。

    (四)工商银行为售房单位开立维修基金利息结算户(以下简称利息结算户),具体办理售房单位维修基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的结转、支取、结息和对帐等业务。

    二、售房单位的操作程序

    (一)开户

    1、单位首先到工商银行西四分理处(地点:西城区西四东大街99号)开立利息结算户。领取开户申请书,填写相关内容,加盖单位负责人章、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单位公章;领取印鉴卡片和采集卡,分别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预留印鉴。工商银行西四分理处审核无误后分别在印鉴卡片和采集卡上填写单位维修基金利息结算户帐号,单位取回印鉴卡片一份。

    2、单位开立利息结算户的同时办理利息结算户购买支票专用证的有关手续。   

    3、单位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基金归集中心(以下简称归集中心,地点: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开立维修基金本金专户,填写开户申请书、印鉴卡片和采集卡有关内容,并加盖相关印章及预留印鉴,归集中心审核无误后分别在印鉴卡片上填写单位维修基金本金专户帐号,并在印鉴卡片上加盖经办人员的名章,单位取回印鉴卡片一份。   

    (二)原始数据录入

    1、售房单位首次缴存维修基金时,需对历年来售房情况进行清理,将每个人的售房资料输入中央国家机关公共维修基金台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台帐系统)。按照国管房改字〔2000〕66号文件规定计算单位资助资金,清理职工个人已缴纳维修基金,输入台帐系统。

    2、打印单位维修基金缴存明细表(以下简称缴存明细表,见附表一)和单位维修基金缴存额度余额表(以下简称缴存额度余额表,见附表二)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软盘备份。   

    3、售房单位应首先将存储于其他帐户内的维修基金本金划转到维修基金本金专户内,利息划转到利息结算户内。售房单位划转维修基金本金时,须填开转帐支票和进帐单。

    (1)转帐支票的填写要求:

    收款人:填“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用途:填“缴存维修基金”。

    不盖背书。

    (2)进帐单的填写要求:

    付款人:填写付款单位全称、帐号和开户银行及行号。

    收款人:填“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资金管理中心维修基金本金专户帐号。

    在备注栏填写本单位维修基金本金专户户名及单位维修基金本金专户帐号。

    款项内容:填“缴存维修基金”。

    4、其他帐户的资金不足时,不足部分从售房款专户划转。

    售房单位向国管中心报送划转维修基金的申请、缴存明细表及缴存额度余额表,经审核后,由国管中心填开中国工商银行信汇凭证(以下简称信汇凭证),同时售房单位也需填开信汇凭证,在第二联加盖单位预留归集中心的印鉴,然后将上述转帐支票、信汇凭证及软盘、缴存明细表和缴存额度余额表送交归集中心。

    售房单位信汇凭证的填写要求:

    汇款人:填售房单位的全称及单位售房款专户帐号。

    收款人:填售房单位的全称及单位维修基金本金专户帐号。

    用途:填“缴存维修基金”。

    支票金额连同信汇凭证金额须与缴存明细表和软盘中合计金额一致。

    5、归集中心读盘,确认无误后,单位取回相应回单。

    (三)缴存

    单位售房时将收取的售房款及维修基金一并纳入售房款专户。售房单位收取售房款和维修基金一个月内,将从售房款中提取的单位资助资金及个人交纳的维修基金划转到维修基金本金专户。

    1、售房单位按照国管房改字〔2000〕66号文件规定计算购房人应缴纳的维修基金和单位资助资金,将有关资料输入台帐系统。   

    2、打印缴存明细表和缴存额度余额表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向国管中心报送从售房款中划转维修基金的申请及缴存明细表、缴存额度余额表,经审核后,由国管中心填开信汇凭证。  

    4、单位将缴存明细表、缴存额度余额表和上述信汇凭证送交归集中心,并填写信汇凭证一式四联,在第二联加盖单位预留归集中心的印鉴。   

    5、归集中心确认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取回相应回单。   

    (四)支取

    单位可以支取维修基金本金用于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但不得超过维修基金本金(指单位资助资金的本金)的50%。   

    1、支取维修基金本金20%的部分。    

    (1)单位需将支取原因、支取金额等有关资料输入台帐系统,打印单位维修基金支出明细表(以下简称支出明细表,见附表三)和单位维修基金支出额度余额表(以下简称支出额度余额表,见附表四)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持关于支取维修基金本金的说明、支出明细表、支出额度余额表和收款帐户的开户单位全称、帐号、开户行名称及行号,到国管中心填开信汇凭证。    

    (3)国管中心对支出额度余额表中的余额进行审核,若余额不符,则不予办理支取。申请单位需先同归集中心对帐,余额相符后再重新打印相关表格申请办理支取。    

    (4)国管中心审核合格后,申请单位填写信汇凭证一式四联,在第二联加盖单位预留归集中心的印鉴。

    信汇凭证的填写要求:

    汇款人:填支取单位的全称及单位维修基金本金专户帐号。

    收款人:填“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资.金管理中心维修基金本金专户帐号。

    汇款用途:填支取原因。

    (5)持国管中心填开的信汇凭证、单位填开的信汇凭证、支出明细表及支出额度余额表到归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6)归集中心确认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取回相应回单   

    2、支取维修基金本金20%至50%的部分。    

    (1)单位向国管中心报送使用维修基金本金的申请,附已垫付的发票复印件或维修项目的正式施工合同或工程预算书。    

    (2)国管中心对申请项目及余额进行审核,若余额不符或申请项目不符合规定用途则不予办理。余额不符的,单位需对帐,重新打印相关表格申请办理支取。    

    (3)国管中心审核同意后,按照支取20%部分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金转出

    购房人退购、因多收款而退款或房屋灭失,应将维修基金本金转出。   

    1、将退购、退款或房屋灭失的有关资料输入台帐系统,打印单位维修基金转出明细表(以下简称转出明细表,见附表五)和单位维修基金转出额度余额表(以下简称转出额度余额表,见附表六)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向国管中心报送转出本金的申请、转出明细表及转出额度余额表。国管中心审核转出金额及帐户余额,审核同意后,单位持售房款专户的帐号及单位基本帐户的开户单位全称、帐号、开户行名称及行号,到国管中心填开信汇凭证。   

    3、单位填写信汇凭证一式四联两套,在第二联加盖单位预留归集中心的印鉴。    

    (1)将单位资助部分转回售房款专户,信汇凭证的填写要求:

汇款人:填退款单位全称及单位维修基金本金专户帐号。

收款人:填退款单位全称及单位售房款专户帐号。

汇款用途:填"职工退购"、"退款"或"房屋灭失"。

    (2)将个人交纳部分退还个人,信汇凭证的填写要求:

    汇款人:填退款单位全称及单位维修基金本金专户帐号。

    收款人:填"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资金管理中心维修基金本金专户帐号。

    汇款用途:填"职工退购"、"退款"或"房屋灭失"。

    4、将国管中心填开的信汇凭证、单位填开的信汇凭证、转出明细表及转出额度余额表送归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5、归集中心确认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取回相应回单。   

    (六)结息   

    1、维修基金本金专户的存款由工商银行按有关规定每季度结息,利息自动划转到各单位的利息结算户中。  

    2、结息后,归集中心将利息单寄送到开户单位。   

    (七)利息结算户管理

    利息结算户按规定计息。利息结算户本息按国管房改字〔2000〕66号文件规定支取使用。   

    (八)对帐和查询   

    1、对帐

    单位维修基金本金专户的对帐分为定期对帐和不定期对帐。定期对帐于每年12月31日后由归集中心将对帐单寄送各开户单位对帐;不定期对帐由开户单位随时到归集中心打印对帐单逐笔勾对。   

    2、查询  

    (1)电话查询:开户单位可通过电话进行查询。号码:66068251   

    (2)直接查询:开户单位可直接到归集中心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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