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审核项目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8-05-21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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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一式两份)

1)标题为“×××单位关于使用住房维修基金的申请”。

2)主送单位: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3)申请应包括如下内容:房屋概况,即需要维修住宅楼的详细地址、门牌号、房屋建成年代、总套数、房屋总建筑面积。其中,属你单位产权房屋的套数、建筑面积、已售房屋套数、已建立维修基金房屋套数、面积及所占比例;项目情况,即房屋现状、维修改造必要性、项目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公示情况和业主意见,实施方式和时间;费用分摊情况,即工程总费用、你单位产权房分摊的费用、需要由维修基金承担的金额、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本金金额;以及其它需说明的情况等。

上述内容按每单元列出,按楼及项目汇总工程费用、使用维修基金金额等。公示、业主意见、实施方式和时间等如一致,可汇总说明。

     2.关于下达xxxx年度维修基金本金使用计划额度的通知》的首页复印件、单位维修基金支出明细表(表中金额仅指本金支出额,不包括利息支出额)、单位维修基金支出额度余额表(一份)。

3.公告和使用维修基金业主意见签名表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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