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会 议 与 活 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8月25日至27日,国管局举办2025年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长培训班,国务院副秘书长,国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永胜、孙秀春出席。王永红在座谈交流时指出,全国机关事务系统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锚定长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坚定信心,久久为功,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本次培训班分为专家授课和分组讨论两个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黄汉权、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司长刘洪生、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燕继荣、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授李曙光4位专家,分别围绕“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从现代化到全球化——以及现代化视野下的机关事务管理”、“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与改革的新思考”专题进行授课。参训学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2025年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有关情况,“十五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及机关事务管理法草案等进行了研讨交流。徐永胜作开班动员讲话,孙秀春主持开班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沈阳、杭州、宁波、厦门4个副省级城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国管局有关司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业 务 工 作
国管局会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举办第四届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知识大赛决赛。本届大赛以“会聚英才 计往开来”为主题,旨在宣传会计改革发展成果,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以赛促学、以学促干、以干促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会计力量。国管局、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大赛。大赛启动以来,国管局会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教育部成立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有序推进工作。51家中央国家机关、78家中央企业、18家中央金融企业和40家中央高校,通过内部层层选拔,从50余万名财会人员中组建234支代表队参加初赛阶段笔试,48支代表队晋级复赛阶段小组赛,并最终决出6支代表队进入复赛阶段决赛。决赛现场,各代表队在“锋芒初露”、“侦查探误”、“替补作战”、“全员加速”和“巅峰对决”等比赛环节展开角逐,充分展现会计人员扎实的专业功底、稳定的心理素质和默契的协作水平,全面反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成效。最终国家电网代表队获得本届大赛一等奖;中国石化代表队和国铁集团代表队获得二等奖;交通运输部代表队、建设银行代表队和南开大学代表队获得三等奖。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服务保障资源统筹整合,挂牌成立第一、第二、第三、第五、第六后勤服务中心。一是科学谋划、稳妥推进机构划转。此次挂牌的5个后勤服务中心,原为2003年河北省国资委组建时由相关厅局后勤机构整合划入,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近期,5个后勤服务中心整建制划转至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划转过程中,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始终坚持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原则,确保业务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二是明晰权责、实现管理规范统一。划转后,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承接5个中心的人事管理、党组织关系、职称评聘、资产管理等职责,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监督有效的管理体制。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有效破解资源调配壁垒,推动人、财、物等要素集约高效使用,为深化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三是集成发力、全面提升保障效能。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立足“统筹资源、集成发力”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专业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规范公务用餐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近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公务接待统一公函试点工作动员会。会上,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内公务用餐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措施》要求,公务人员进行省内一般性公务活动时需自行解决用餐,确需协助安排的,必须通过“湘办通”扫码支付,实行“同餐同价”。《措施》明确,湖南省内公务用餐遵循从严从简、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便捷高效的原则,接待单位一般不安排工作餐,公务人员可以选择自行用餐,也可以在接待单位机关食堂付费用餐;严禁将公务用餐转移到下属单位、企业或个人场所;公务人员必须通过“湘办通”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实行赋码管理、凭码用餐、线上支付。确因特殊情况未通过平台审批的,也要保存交费凭证。此外,新规对伙食补助费领取也作出明确规定。待公务活动结束后,公务人员按规定领取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在“湘办通”平台由派出单位线上支付协助用餐费用的,应扣除相应用餐费用后领取差额伙食补助费;在机关食堂等接待场所自行付费用餐的,应在差旅报销时提供相应的交费凭证。
西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圆满完成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接待服务保障任务。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大庆办主任刘江在《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待后勤组工作总结》上批示“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一是精准统计、仔细测算,做好纪念品展示、接收、分发工作。国管局多次派工作组赴藏指导纪念品工作,制定实施中央代表团向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赠送纪念品建议、展示及运输装卸仓储保管分发工作方案,精准完成第一批纪念品分发及展示工作。二是周密细致、保质保量,做好庆祝大会现场服务工作。高质量完成主席台、观礼台及附属设施建设;全方位做好供电保障、自来水保供、健康供氧、医疗救护和消防应急准备;高标准完成庆祝大会会场布置、现场音响和同声传译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三是热情周到、全心全意,做好接待服务保障工作。成立服务保障小组,全程做好中央代表团及嘉宾用餐、住宿、抵离迎送、行李转运等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不同场景用车需求,制定实施《车辆保障方案》及相关细化方案。四是精打细算、物尽其用,做好经费物品管理工作。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财务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凳子、物资包、坐垫等物资采购工作。严把企业赞助关口,对企业背景、经营情况及产品质量、外包装元素等进行审查,核准多家企业赞助的食品和医药类产品,并及时开展物资清点、回收、入库等工作,充分发挥赞助物资最佳效益。
福建省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圆满完成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投洽会服务保障任务。该洽谈会共吸引全球123个国家和地区,1100多个政府官方机构及工商企业团组参会,客商总数突破8万人。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大会需求,从内宾接待、车辆保障、抵离迎送三个方面入手,高效完成投洽会服务保障任务。一是精心组织接待服务工作。成立5个接待保障专班,全程做好嘉宾用餐、住宿和餐叙活动服务工作,共接待保障重要嘉宾800余人,协调保障各级领导会见20批次、300余人次,协调保障投资贸易交流会等招待晚宴2场、1000余人次。二是周密部署车辆保障工作。根据实时变化的公务用车需求,实行24小时应急调度指挥,采用“租用为主、赞助为辅、征调为补”的方式,为38个成员单位,31个对口接待单位,123名国内重要嘉宾提供各类服务保障车辆1300余辆、驾驶员1400余名,统筹调度约2.1万台次,安全行驶里程约83万公里。针对极端天气、道路拥堵、车辆故障等突发状况,在会展中心、保障酒店等重点场所安排大巴、轿车进行全天候备勤,确保及时响应。三是高效完成抵离迎送工作。组织机场海关、边检、机场公安等部门开展公务机保障专项部署工作,对停机位安排、进出港保障动线、通关礼遇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精细规划,确保服务保障工作万无一失。实时动态更新宾客进出港信息,高效完成机场、火车站等抵离迎送94批次、500余人次。
浙江省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聚焦破解新能源公务用车充电难、结算难等问题,创新建立公务用车充(换)电服务保障模式,实现充电方式由“分散接入”向“统一管理”转变,有效提升公务用车管理绿色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搭建合作平台,试点先行示范。以宁波市市级机关公车服务中心为试点,联合新能源车企、第三方能源服务企业等多方力量,整合打通各类充电服务平台数据。通过为每辆公务用车设立独立账户并绑定车辆信息,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即插即充”,充电费用自动生成清单、统一结算,有效破除费用结算壁垒,简化了管理流程,提升了公务出行效率与智能化水平。二是建成配套设施,健全激励机制。加快推进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在宁波市行政中心停车场建成配套充电桩,为新能源汽车定制独立电卡,实现新能源汽车“一车一卡一桩”。同时,全面推行单车成本核算机制,根据车型精准测算百公里能耗,建立常态化激励办法,定期评选“节能标兵”,增强驾驶人员节能意识,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在绿色出行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优化信息服务,深化推广应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联合第三方能源服务企业,整合平台资源,推进建设全市统一的充电服务信息平台,并完善相关服务保障功能,比如,开通附近充电站点、枪位实时状态和充电价格在线查询服务功能,进一步建设高效便捷、互联互通的充电服务网络。同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快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该服务保障模式,切实解决司勤人员充电手续繁琐、报销不便、应急补能焦虑等问题。
法 治 化 建 设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市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天津市市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办法》共九章四十二条,包括总则、编制管理、标准管理、配备和更新管理、使用与盘活管理、处置管理、租赁管理、监督管理、附则,覆盖天津市市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全生命周期。《办法》明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遵循“保障公务、总额控制、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规范高效”的原则,实行统一制度、分级分类管理,机关事务部门、财政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职责更加明晰。《办法》紧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大势,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明确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明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实施计划管理,坚持处置一辆、更新一辆。明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筹管理,事业单位应当健全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盘活利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避免闲置浪费。《办法》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和监督管理进行细化,要求严格控制、从严审批租用车辆,原则上实行“一事一租”,并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要求规范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和会计核算管理,实施定期盘点,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范畴,依法依规接受监督。下一步,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认真抓好《办法》的宣贯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办法》,持续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效能,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