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 务 工 作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协调政策、打通难点堵点,采取定期通报、分片调研、政策培训等多项举措,扎实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2次工作推进会。湖北管理局将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纳入局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目标,组织开展4次省直机关和全省机关事务部门集中业务培训。二是健全机制,明确要求。经湖北省政府同意,联合湖北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印发《湖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步骤、问题化解路径。三是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加强统筹协调,联系武汉市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出台税费减免政策、细化问题化解途径;协调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开展房屋土地面积测绘、权籍调查;对接使用单位开展房屋结构、消防安全检测鉴定,有效解决长年积压的历史遗留问题。四是统筹指导,全域协同。充分履行指导市州机关事务部门职能职责,督导市、县(区)级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组织3次集中培训会、1次片区协调会、1轮巡检督导,通过晾晒成绩、总结经验、强化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拓宽思路举措,确保省、市、县三级目标一致、步调协同。经统计,自正式启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以来,102家省直党政机关和17个市、州和直管市(林区)办公用房应登记单位、登记面积完成率均为1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圆满完成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服务保障任务。一是扛实政治责任,全心全力组织筹备。新疆管理局在国管局精心指导下,扛实服务保障主体责任,构建闭环工作体系,研究制定驻地、就餐、用车、行李保障等4个专项实施方案,建立24小时值班、日报告、周调度、专题会商、对账销号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二是坚持用心用情,精准精细服务保障。切实将“细致、精致、极致”的服务理念以及“新疆是个好地方”的服务文化融入服务保障全过程。服务保障尽心。统筹全区服务保障资源,与国管局一同赴地州实地对接3次,制定7张标准化工作清单,形成6次工作提示,实现全区食宿行“质量尺度统一、标准特色兼顾”。住宿保障暖心。提前梳理全区20余家服务保障宾馆客房结构图、房型图等要素信息,配合国管局精准高效调配。各服务保障宾馆全力打造安心舒适的住宿环境。行李保障放心。建立行李保障联络组、服务保障宾馆、安全保卫组、机场和国航五方协同工作机制,无差错转运行李1100余件次。餐饮保障细心。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菜单联审机制,精心会审制定全区各服务保障宾馆菜谱。车辆保障精心。对活动需求精准调度、科学编排、高效衔接,共调集车辆400余辆,强化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和车辆检修,完成100余个点位车辆保障,全环节节约高效、流转顺畅、井然有序。三是加强协同配合,坚决筑牢安全防线。统筹各方协调联动、完善落实保障措施,实现全过程“零事故、零失误、零投诉、零泄密”。强化驻地安全。紧盯安全保卫、设施设备安全等关键环节,全覆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各驻地和活动场所绝对安全。强化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重大会议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宾馆食品安全内控管理机制,确保全区各就餐点位食品安全。四是周密组织实施,做好纪念品慰问品工作。国管局多次赴新疆指导纪念品慰问品相关工作,新疆管理局制定纪念品接受、分发、运输、管理实施方案和专项方案,策划主纪念品接收和揭幕仪式,通过反复演练,实现揭幕仪式顺畅圆满。切实做好纪念品、慰问品展示工作。在国管局指导下,新疆管理局充分考虑集中展示场所和慰问点位特点,精心组织各地州市、师市合理布展,让中央代表团的慰问有形有感。
福建省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举措推进公务接待“小改革”助力基层“大减负”。一是试点先行,改革效果“好”。厦门市翔安区管理局会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局印发《翔安区“公务餐”改革试点方案》(厦翔管〔2025〕8号),加快推进公务就餐模式改革,持续改进党政机关工作作风。今年8月1日以来,在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厦门市已有18个机关食堂具备“公务餐”就餐条件,可接受公务出行人员的预约登记用餐,就餐支持微信、支付宝及手机银行扫码支付。二是走访调研,接待底数“清”。通过走访调研、摸底调查、发放问卷等多种形式,厦门管理局对全市119家单位(含国有企业)食堂情况开展摸底统计,对单位性质、运营模式、食堂规模等数据进行分类分析,精准掌握各单位食堂“公务餐”接待能力,为推行“公务餐”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政策宣讲,基层减负“实”。深入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积极开展公务接待有关政策解读,逐条解读新修订出台的《厦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通报有关违反国内公务接待规定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公务接待规范化和节约化水平。
甘肃省酒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聚焦项目申报审批、实地核查、施工监管等关键环节,从严从实抓好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为酒泉市级党政机关高效运转筑牢坚实保障。一是严把“范围关”,确保申报合理。严格落实《酒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细化申报、审核、验收等环节具体要求,遵循“安全第一、厉行节约、功能优先”原则,结合房屋建筑年代、老化损坏程度和使用单位实际需求等,优先审核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使用功能为目的的维修项目,坚决杜绝超标准装修和重复建设。二是严把“审批关”,确保流程规范。坚持“实地核查+方案审核”双管齐下,深入现场核查实际情况,与申报单位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审核设计方案与投资概算,指导申报单位完善申报资料。今年累计审批6家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方案,从源头上确保项目审批规范高效。三是严把“监督关”,确保工程质量。采取线下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已审批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进度、材料质量、工艺标准进行动态跟踪监管。今年累计开展现场核查5次、随机抽查3次,有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排查整治隐患,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法 治 化 建 设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印发《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辽机管〔2025〕53号,以下简称《办法》)。作为《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实施办法》(辽财资〔2024〕1号)的配套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资产出租出借监管体系,切实强化机关事务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统筹职能。《办法》共5章33条,坚持“权属清晰、安全规范、公开公正、注重绩效”原则,通过集体决策、资产评估、报送审批、公开招租、合同签订、收入管理、监督问责等关键环节,构建起全链条、闭环式的管理制度。一是审批管理。出租出借事项应按权限报主管部门或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二是公开招租。资产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不低于评估价为底价挂牌,广泛征集承租人;同时,通过明确省级行政单位及参公单位闲置办公用房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公开招租,增强机关事务部门在资产使用中的主导权和调控力。三是期限控制。租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用于餐饮、宾馆、医院、学校等投资回报期长项目的房屋可适当延长至八年,并约定租金递增。四是合同管理。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应包括资产状况、用途、期限、租金、维护责任、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五是收入上缴。行政单位和与财政有缴拨关系事业单位的出租出借收入在扣除税费、评估费、交易服务费后全额上缴省国库,其他单位在扣除上述费用后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六是动态监管。审批、合同、成交、收入等信息全部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平台,主管部门按年度汇总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确保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规范性、透明度和绩效水平,在保证资产安全完整的同时,充分释放闲置资源潜力。同时,标志着辽宁省机关事务部门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实现了从“程序把关”向“绩效监管”的转变,进一步夯实了集中统一管理基础,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稳定的资产支持和财力保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公务服务中心等单位,起草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宁党发〔2025〕15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5年10月14日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办法》共11章58条,结合全区实际,提出了推进党政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优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减轻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务接待负担、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充分运用调剂共享平台及公物仓推进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共享共用等具体工作举措。一是明确职责任务要求。《办法》在推进自治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财政、机关事务、公务接待管理等部门有关经费管理、会议活动等方面工作职责,明确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配置和内饰不得超过购置价格2%、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应当在退休或者调离1个月内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等要求。二是推动完善制度体系。《办法》明确了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落实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制度、建立全区国内公务接待统一公函制度、健全自治区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完善节能改造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制定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定额标准等制度化安排。三是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办法》围绕组织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宣传活动,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培训工作,在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加大公务卡消费、报销、还款情况监督力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标 准 化 建 设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制定的2项省级地方标准《单位食堂反餐饮浪费管理规范》(DB61/T 2113—2025)与《单位食堂反餐饮浪费成效评估规范》(DB61/T 2112—2025),经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10月16日正式实施。其中,《单位食堂反餐饮浪费管理规范》聚焦“过程管理”,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该标准明确食材采购、仓储、备餐、用餐、餐后处置各环节的反浪费措施,倡导优先采购本地应季食材、提供小份半份菜、实行定量配菜,并细化食材采购量化标准、菜品分量规范及厨余垃圾统计口径,既能减少食材损耗,又能降低食堂运营成本、优化后勤资源配置。《单位食堂反餐饮浪费成效评估规范》侧重“效果检验”,构建科学统一评价体系。该标准涵盖总体要求、评估方式、指标体系、取值规则及监督改进等内容,通过自我评估、管理部门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食堂反浪费工作的组织、宣传培训、过程管理等进行评价,同时引入食品浪费系数、每日餐余垃圾量等量化指标,为单位落实反浪费主体责任、建设节约型机关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