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 务 工 作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聚焦高寒地区实际,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实施规范高效管理、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全力推进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25年,全省公共机构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共241台,配备比例从2024年的4.08%跃升至30.35%,首次达到国家新能源汽车配置比例要求,为全国高寒地区推广新能源汽车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龙江方案”。一是优化职能配置。2025年,黑龙江管理局承接省本级公务用车管理职能后,立即组织对全省公共机构车辆保有、使用及更新需求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精准掌握数据底数,为相关政策制定奠定坚实支撑。在此基础上,及时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的通知》(黑管联发〔2025〕4号),明确公共机构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的总体导向、比例要求和监督机制,从制度层面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在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要求各地市机关事务部门执行新能源汽车配备规定,在车辆更新计划与采购环节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将配备落实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及公务用车管理年度考评体系,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以刚性考核推动工作落实。三是深化宣传培训。2025年4月,黑龙江管理局在哈尔滨市组织召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业务培训班,邀请5个国内品牌的10余款新能源车型进行集中展示。通过政策解读、功能介绍、技术演示、试乘试驾等形式,让参训干部近距离了解新能源汽车的性能特点与技术优势,同步开展新能源汽车配备工作政策讲解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与接受度,为新能源汽车采购应用营造良好氛围。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以五种盘活方式系统推进贵州省党政机关房屋、土地资产盘活利用,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使用盘活一批。通过省级出资建设、数据分层录入、市(县)共用共享模式,搭建机关事务云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单位全覆盖。截至目前,已累计纳入管理单位20539家,房产约4016万平方米、土地约17655万平方米,形成全口径房屋、土地资产管理体系。通过定期开展清查盘点,精准掌握房屋、土地资产使用现状,结合机关办公实际需求,从源头杜绝超标准配置问题。对超标准配置、闲置等资产,将部分适宜机关单位办公和开展业务工作的房屋资产纳入储备用房管理,由贵州管理局统一调剂给有需求的单位使用,有效解决了省级机关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结构性缺口问题。二是公开处置盘活一批。对集中统一监管的房屋、土地资产开展全面梳理,委托专业机构对产权清晰、价值较高、市场需求旺盛的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资产特性实施差异化挂牌公开处置。对热门资产采用增量竞价方式,对大宗资产探索分拆处置或整体处置模式,构建公平、透明、高效的处置流程,实现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三是公开招租盘活一批。建立市场化租金机制与科学运营监管体系,结合资产位置、业态、市场情况制定招租方案,实行租金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与市场接轨。同时,构建租赁全流程监管体系,通过用途监管、履约监督、安全巡查等举措,严防擅自转租、改变用途、破坏结构等行为,保障资产完整安全。四是跨层级调剂盘活一批。针对地理位置不佳、交通不便、设施陈旧且难以盘活变现的房产,通过跨层级调剂方式交由基层单位用作公益性场所。制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等不动产无偿划转审批工作规范》,明确调剂申请、资产评估、审核批准、产权过户等环节标准,提升资产调剂利用效率。五是壮大规模盘活一批。建立大宗资产台账,筛选具有战略协同效应或开发潜力的存量房屋、土地资产,通过无偿划转方式注入国有企业,将闲置房屋、土地资源转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资本”。此举有效壮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提升其融资能力与市场竞争力,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系,从资产盘活、项目精管、安全筑基三维发力,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一是聚焦盘活存量,赋能高质量发展。陕西中心紧扣国有资产盘活利用要求,深化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办公用房、机关用地等领域存量盘活制度。全年盘活存量办公用房2.6万平方米,解决14个单位用房难题,减少租金支出892万元;建立“虚拟公物仓”,打通省、市、县三级资产调剂共享通道,调剂公务用车38辆,节约购置经费738万元;坚持民生与效能优先,以盘活续建停工项目为突破,推动存量资产向民生福祉领域转化,破题“资产沉睡”与“住房刚需”矛盾,推动“死资产”向“活资本”转变。二是紧扣提质增效,推进项目化管理。陕西中心推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管理模式,内外协同破解资金难题。对内完善资金保障机制,提升干部项目谋划专业素养;对外加强部门对接,拓宽融资渠道。搭建“谋划—建设—管理—评价”闭环管理链条,严格项目预审,全年完成121个项目预评估,核减非必要支出344.7万元;通过月调度、季研判强化过程监管,构建事后评价激励机制。三是坚守安全发展,筑牢责任体系。陕西中心将安全生产管理贯穿服务保障全过程,印发专项制度措施,推动责任向工作一线延伸。聚焦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机关事务工作安全领域,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执行“排查—督导—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规定,对重大隐患实行一患一策、跟踪督办。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与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推动安全管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警,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防控转型,以高水平安全护航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工作举措》,从资产盘活利用、报批程序管理、运行标准执行、节俭行为管理等4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措施,为“十五五”期间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过紧日子提供工作指南。一是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探索构建闲置资产多元化盘活路径与激励机制,有序推动行政事业单位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降低运行成本。对低效闲置房产优先采用出售方式盘活。对年度内运行里程低于2000公里的公务用车,实行有序收回、集中统管、统一调度使用。二是规范报批程序管理。严格办公用房租用审批,对需继续租用的房产,未经机关事务部门审核,不予安排年度预算;对大中修以外的办公用房日常维修项目,未经机关事务部门审核,不予安排经费。严格执行物业定额标准与调整程序,现有物业定额标准原则上只降不增。长途使用公务用车,应报南京市属各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临时机构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以及公物仓确实无法满足需求的新增资产,统一由实体公物仓管理部门负责租用、采购、配置和管理。三是严格运行标准执行。建立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费用核算机制,推进“购置+运行”成本采购。严格落实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管理办法,执行车辆租赁标准,明确车辆油(电)耗约束值,对单车里程综合支出额度异常的,及时提示提醒。积极开展全市公共机构市场化购电和绿电集中带量采购,指导推动实施能源费用托管。四是加强节俭行为管理。提升信息化设备使用效益,严控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从购置、保管、申请、审核、发放、领用等环节,对办公用品进行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梳理取消一批使用频率低、可用移动电话替代的固定电话。节约设备用电支出,公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各单位内部使用的6层及以下建筑电梯停止运行,6层以上建筑停止运行电梯数量应控制在一半以上(消防电梯除外)。加强反食品浪费行为监督,持续开展光盘行动。
江苏省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构建“制度创新、精细管控、数字赋能、监督问责”四位一体的公务用车规范管理新体系,全面提升管理效能。一是深化制度创新。联合市财政局出台《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填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空白,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刚性约束,明确配置标准,建立健全统一监管机制。创新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正负面清单,首次以清单形式明确32条禁止性规定和9类可使用情形,实现编制、使用、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强化精细管控。严格执行编制总量控制和“经济实用、节能环保”配备标准,建立闲置车辆跨部门调剂机制。推行维修保养全流程线上办理,实行一事一结、明细公开机制,确保每笔费用可追溯,最大限度提升车辆使用效能。三是推进数字赋能。2025年启动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升级工作,优化维修、加油、保险等功能模块,拓展线上审批流程,新增多维度评价子系统。通过卫星定位监控、数据智能分析等手段,实现对车辆运行状态的实时监管和智能预警。四是严格监督问责。构建多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创新实施“日常考核+满意度测评+第三方评估”的维保企业考核模式。将公务用车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形成“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长效机制。
甘肃省酒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制度为保障、市场为抓手、公开为准则,构建“审—处—督”三位一体的国有资产处置机制,在合规处置、盘活价值、透明运作上持续发力,推动国有资产效用最大化。一是以制度化管理夯基础,规范资产处置流程。严格依据《酒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处置全链条把关,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严格落实“阶梯式”审核机制,对未达最低使用年限的资产,优先调剂共享、盘活利用;对已达使用年限仍具备使用条件的资产,延长使用年限;对无使用和维修价值的资产,组织专业团队开展技术鉴定和残值评估,依法依规处置。二是以市场化运作提效益,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以市场化路径为主导,结合资产现状、市场行情等多维度因素,委托专业机构综合评估残值,择优选择拍卖机构,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推动闲置资产“变现增值”。运用“专业评估+公开拍卖”的处置模式,实现残值最大化。处置收入按规定缴纳税费后,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既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也拓宽了财政增收渠道。三是以透明化处置强监督,筑牢廉洁安全防线。全面公开处置资产信息、交易过程及竞价结果,所有处置事项均通过省、市指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流程规范、合法合规,切实增强资产处置的透明度,将“阳光操作”贯穿资产处置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