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3月,中央一级招待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中央政府各系统招待所(饭店)统一管理方案》。方案指出,中央一级党政军各系统在三年前为了应付当时本身专业会议及解决公干、调干、招待干部家属各种困难,竞相购置房屋,自设机关招待所。机关大、经费足的单位,招待所多至数处,其房屋大都空闲时多,使用时少;没有招待所的单位,遇有集会时就四处奔走,找不到适当的房屋,形成闭关自守、苦乐不均的现象。同时在人、财、物等方面都造成极大的浪费和损失。因此,招待所(饭店)的统一管理是非常迫切需要的。 关于进行统一管理问题,首先,要组织统一领导机构,在党中央、政务院、军委及中央财委、政委、文委各推选一人为委员,组成中央一级招待所统一管理委员会,并由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主持成立联合办公室,作为总领导机构。其次,在中央招待所统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将党群、军事、政府系统分为三个大组。党群、军事两个系统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统一管理,政府系统暂归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财委、中文委、中政委按所辖各部、会现有的招待所,指定几个健全的,改为企业化经营,先做好基础工作,再视发展情况达到统一管理的目的。 统一管理的原则是:统一领导,集中力量;分散经营,互相调剂。招待所(饭店)的任务应该是:发扬高度服务精神,贯彻中央干部政策,以解决来京宾客和干部一切生活上的困难。 这个方案,对于调剂招待所床位起了促进作用,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几次大型的接待任务曾调用过中央一级招待所,但统一管理的体制没有完全形成。 撤销中央一级机关招待所管理委员会,成立饭店管理处 1954年2月16日,经国务院秘书长批准,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撤销中央一级机关招待所管理委员会,成立饭店管理处。饭店管理处设处长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人事科。处长王志甲,副处长章亮基、王知德。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协助中央各机关办理来京外宾、少数民族、华侨及重要的政治性会议、专业会议代表住宿招待等工作,并以企业化经营的方式去完成政治性极大的招待任务,领导所属饭店、招待所的经营管理工作。 饭店管理处所属饭店、招待所共有10个:北京饭店、和平宾馆、永安饭店、远东饭店、西单饭店、新开路招待所、东单招待所、正阳门招待所、前门招待所。这些饭店、招待所是经过接收、扩建及新建逐步发展起来的。有职工近900人,客房750间,最高容量为1800人。北京饭店、和平宾馆设备比较高档,能接待较高级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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