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首页
2025年6月30日 星期一   农历乙巳年六月初六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司 > 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专题 > 工作动态
 
马鞍山市接待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及时传达学习《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年07月12日    来源:国管局

 

711上午,马鞍山市接待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近日由国务院公布出台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市接待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科级以上人员及物业、保安大队、餐厅等下属单位的党员参加会议。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已经于201262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21号公布,2012101日起施行。会上,马鞍山市委副秘书长、市接待办主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谢红心领学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并对该条例的总则、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法律责任等逐条详细地进行了解读。他强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是机关事务管理和接待工作的根本大法,奠定了机关事务管理和接待工作的法律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所有从事机关事务管理和接待后勤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贯彻,具体业务科室更要深层次理解《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内涵,并以此规范指导接待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