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0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