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筑维修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本刊特稿)
加强建筑维修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
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范化、法制化的必然要求,是近年来党和国家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机关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工程的主管管理部门,做好这项工作至关重要。为此,局党组根据中央纪委的有关精神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出从1999年起,除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外,其它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土建工程、大型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装修装饰工程都要进行招标投标,进入有形建筑市场。 我司在1999年8宗大的工程维修项目中,认真总结以往基建工作中招标投标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全部实行招标投标,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对部级干部集中宿舍区维修所需的塑钢窗、卫生洁具等建筑材料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委托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选择材料供应商,确保了材料质量;二是在部级干部集中宿舍区维修施工队伍招标中,对六家公司发出投标邀请,从中选定施工中标单位;三是在部级干部平房维修锅炉采购中,邀请有生产和供货能力的国内锅炉生产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参加邀请招标,经过专家的认真评选,确定了中标企业;四是中央国家机关配合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而进行的锅炉改造项目中,委托北京市机械设备成套局为招标代理单位,对16家生产企业进行邀请招标,最后中标的合同金额比同类锅炉平均价节省资金106万元;五是对健翔桥公务员住宅阳台封闭工程施工队伍实行招标,邀请四家企业投标,通过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企业,中标价格比标底节约52.5万元;六是对健翔桥公务员住宅外墙涂料工程,要求承包方对分项工程施工队伍实行招标;七是对小营公务员住宅区所需4部电梯,委托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通过网上公开发布标讯,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价每部电梯比其它厂家报价低10万元左右;八是对朝内大街225号配电改造工程施工队伍实行招标,节约施工费用30万元。 为确保招标投标的公正、公开、公平,我们始终坚持五项原则: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管理办法》等,并在建设和维修工程中严格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二是聘请专家和有关部门管理人员严格评审,严把质量关。如在锅炉采购中,聘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专业评标委员会,从锅炉的质量、安全程度、环保要求、经济评价等方面,对投标厂商进行综合评选,保证了评标质量。三是一切按程序办事,一切按工程要求评标。严格按照资质、业绩、信誉,施工组织的合理性、施工过程和后期服务的承诺等方面因素评比,完全由专家选定中标单位,我司工作人员不参与评标。四是根据工程项目需要,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自行招标、委托招标等不同招标方式。五是主动接受监督。请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同志参与招标设标全过程,让纪检监察部门事先了解、事中监督,切实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82000年 第3期 《中国机关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