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机关后勤改革的主要任务(本期专稿)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0-06-01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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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机关后勤改革的主要任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焦焕成

  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今天召开会长会议,部署协会今年的工作,研究机关后勤改革与发展的调研课题分工,以及筹备编写《邓小平后勤思想学习纲要》的意见。借此机会,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全国省级政府机关后勤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并就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谈几点认识和看法。一、关于省级机关后勤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的要求,全国省一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正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加紧进行。目前,全国省、区、市政府(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机构改革方案都已批复,机构和编制精简近50%。全国省级党的机构和编制,也要进行调整和精简。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机关后勤体制也按照政事分开和社会化的方向,进行了改革,通过实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分离,转换机关后勤服务机制,建立新的机关后勤保障体系。从已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来看,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职能总体上得到了加强。31个省、区、市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政府直属的机关事务管理局15个,其中,直属行政机构12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二是由办公厅管理的机关事务管理局8个,其中,行政机构3个,事业单位5个。三是有8个省区市没有独立设置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办公厅承担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总的说,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对机关后勤工作都很重视,对机关后勤改革都很关心,给予了积极支持,23个省区市设置的机关事务管理局中,13个定为正厅级,10个定为副厅级。原有的管理局基本上都保留下来了,上一轮机构改革中变为事业单位的管理局这次有的又改为直属行政机构,有的管理局还升格为正厅级机构。这说明,机关后勤工作是政府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机关职能活动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是与整个经济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无论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机构如何设置,机关后勤工作的地位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作用不是减弱了,而是增强了。机关事务工作地位越高,承担的任务也就越重。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给机关后勤体制带来了新的变化,必将促进机关后勤管理水平和后勤保障能力的提高,进一步推动机关后勤事业的发展。二、深化机关后勤改革的基本思路江泽民总书记在1995年11月就提出了“机关事务工作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的总体要求。江总书记在1998年12月又作出了“军队后勤特别是生活保障必须社会化。这方面的改革要加快进度,加大力度”的重要指示。1999年11月5日,朱基总理在接见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第二届代表大会暨机关后勤改革座谈会代表时指出:“机关事务工作也要深化改革,要坚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新时期机关建设需要的后勤体制。”江泽民总书记和朱基总理关于机关后勤工作的一系列论述,为我们机关后勤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是一个长期的目标要求,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保障体系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的渐进过程。实现这一目标不是凭想当然,而是要遵循客观发展规律;也不是一朝一夕、三年五年的事情,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长期过程。实现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静态目标,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动态目标。因此,深化机关后勤改革,要符合我国生产力、社会市场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现状和发展趋势、处理好改革、稳定和发展三者的相互关系,不能超越现实和客观条件。改革如果不切合实际,过犹不及,就会影响稳定和发展。如果没有稳定和发展,改革的路子也走不下去。在改革中,我们要从机关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的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改革的力度、进度和机关与个人的承受程度,循序渐进,分步推进。深化机关后勤改革要着眼于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要求,以提高机关后勤管理水平、保障效益和服务质量为目的,以分离后勤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建立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加快后勤服务社会化步伐,逐步实现由机关后勤“办社会”向依托社会办后勤的转变,由福利型服务向经营型服务转变,充分利用社会分工协作和市场资源,扩大机关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把属于社会服务保障的事情逐步交给社会,把市场能办的事情逐步交给市场,不断提高后勤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水平。主要有三条基本途径:一是规范管理职能。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化的核心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后勤行政管理体制,实现对人、财、物管理的科学化,就是机关后勤主管部门要精兵简政,转变职能,加强宏观管理,规范后勤行政管理职能和工作程序,加强对后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调控,提高后勤经济效益,实现人尽其才、财尽其效、物尽其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就是这个目的,制定“三定”方案,明确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做好新形势下的机关后勤工作,必须加强后勤行政管理,这是保证经费物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的根本途径和重要手段。但是,我们需要弄清楚应该加强什么样的管理,弄清楚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该管的事情一定要管好、管到位;不该管也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就坚决放开,不要去管,用市场机制去调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机关后勤行政管理的环境、内容、性质、对象、目标,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果机关后勤行政管理仍然按照计划经济的套路去加强,这无异于“刻舟求剑”,就会越管越难,越管越乱,陷入困境。因此,加强管理必须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管理方式,来加强管理。二是改革保障制度。机关后勤保障法制化的核心是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和机关建设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建立以法制为保证的后勤保障机制,确保政府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运转,就是要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新时期机关建设需要的经费预算、分配制度,物资采购、供应制度,机关职工住房、医疗、养老制度。传统的后勤保障制度,存在许多弊端,一方面预算经费不能满足机关建设实际需要,造成供求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由于保障经费分配过于分散,就要规范经费预算,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监控;建立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加强对使用成本控制;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推行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医疗的货币化、社会化。三是转换服务机制。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核心是按价值规律办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就是逐步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特别是生活服务的市场交换,谁提供的服务价格低、质量高,就选择谁提供的服务。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后勤服务囿于“大而全”、“小而全”的自我服务体系中,投入产出都不需要通过市场来交换,也不用价值尺度来检验。在这种情况下,后勤服务单位就用不着关注人、财、物的投入产出率、资金周转率、成本费用率,从而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这是不符合价值规律的。转换服务机制走改革的路,最终实现法制保障下的社会化。因此,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首先是转换内部服务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组织机构,劳动、人事、分配机制,成本费用控制机制和服务营销机制。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既不是让社会上的服务机构全部承揽机关服务工作,也不是全部取消政府机关的后勤服务单位,而是采取双向发展、双向服务、优势互补的方针,使机关后勤服务单位走向社会求发展,同时也积极引进社会力量为机关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从而逐步实现服务对象的社会化、服务价格的市场化。三、当前机关后勤改革的主要任务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和朱基总理关于后勤工作和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去年11月召开的全协第二届代表大会暨机关后勤改革座谈会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关后勤改革就是要推进后勤管理体制、保障制度和服务机制改革。这三项改革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要整体协调,分步推进,逐步实施,积极推动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说,这三项改革都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机关公务员的“医、吃、住、行、用”等问题,花较少的钱,办更多的事,提高机关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机关工作的效率,保障机关的高效运转。后勤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是改革机关后勤行政管理的组织结构、监管模式和管理方式,目的是规范管理职能,加强宏观管理,统一管理制度、办法和标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后勤保障制度改革,主要是改革保障经费的预算与分配制度,保障物资的采购与供应制度,机关职工住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制为保证的新型机关后勤保障机制。后勤服务机制改革,主要是改革机关服务运行机制和运转方式,逐步打破“小而全”、福利型的服务格局,充分利用社会分工协作和市场资源,推动后勤服务联合,逐步扩大服务社会化程度,努力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围绕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我局正在抓紧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建立结算制度是深化后勤改革的重要内容。机关与后勤服务单位实行服务费用结算制度,重点是要确定后勤服务的项目、质量标准、收费标准。去年,我们在文化部等5个部门进行了试点,今年又增加了科技部等10个试点单位。从试点情况看,建立结算制度既有利于促进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监管模式和管理方式,加强行政经费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又有利于推动服务机制转换,减员增效,降低成本,改善服务。为此,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局最近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的意见》,并与国家计委协商,研究制订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为全面推行结算制度创造条件。二是研究和探索推动服务联合的方式和途径。目前,机关后勤服务组织结构仍不合理,“小而全”的服务格局和部门分割的问题仍然存在,造成后勤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成本高、质量差、效率低,缺乏市场竞争力。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我们鼓励和引导后勤服务单位从实际出发,以资本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改组、联营、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在物业管理、汽车维修和运营、接待服务、餐饮、印刷、幼教等行业中,探索多种方式的联合,逐步建立产业化、专业化、集约化的服务保障体系。目前,高校、军队的后勤社会化基本上是这种做法,我局也正在研究推进后勤服务联合的措施。三是深化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城镇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内需、促进住宅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朱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培育住房等新的消费热点,使住房建设真正成为重要产业。”长期以来,住房一直是机关职工的一种特殊的福利保障。机关职工住房福利型分配制度,存在许多弊端。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是机关福利型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正逐步深入,将全面实行机关职工住房的货币化分配。从中央国家机关的情况看,机关住房改革应打破部门分割的住房管理体制,也就是改革由各部门、各单位各自分散投资、建设、配售、管理的体制,把住房投资、建设、配售、管理从各部门、各单位剥离出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统一配售,以避免造成机关职工住房出现新的分配不公和苦乐不均的问题。机关办公用房也要实行归口管理,统一调配。当前,我局围绕贯彻落实《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重点在抓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做好现有公房出售工作,建立住房补贴制度,完善公积金制度,开展住房普查工作,制订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制度。二是研究制订机关职工住房从各行政部门剥离出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统一配售、统一监管二级市场和物业管理等政策措施,以推动机关住房货币化、社会化的进程,使机关住房建设和消费,带动住房二级市场的开放,促进住宅产业的发展。四是继续推行机关的政府采购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加强对经费的支出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促进后勤服务机制的转换。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我局《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试行政府采购的意见》(国办发[1999]51号),使我局承担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实施阶段。为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我局又先后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的会议场所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汽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逐步规范采购行为。我局通过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组织实施了几次计算机等大宗办公用品采购,确定了会议定点宾馆和汽车修理厂,取得了良好的经验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化机关后勤改革,还需要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根据去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目前,我们正积极与国家税务总局协商,研究制订实施细则;正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协商,研究制订机关后勤职工的养老等社会保障办法,为深化改革提供配套政策支持。(这是焦焕成同志在2000年4月21日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会长会议上的讲话)82000年 第6期 《中国机关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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