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本刊专稿)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国管局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一年多来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情况,部署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非常必要的。政府采购制度是国家管理政府公共支出的基本手段,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机关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支出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目前,全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在顺利进行,去年全国政府采规模已经达到110亿元,说明政府采购工作已在全国较大规模地开展起来。中央国家机关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展。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国务院各部门机关试行政府采购的意见》(国办发[1999]51号),一年来,国管局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做了大量工作,在招标采购、制度建设、采购队伍培训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通过集中公开招标采购,节约了经费开支,堵塞了漏洞,为在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奠定了基础。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讲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重大意义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竞争是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的重要手段,建立有序的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目标。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可以引发、培育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因为政府采购制度要求供应商按照市场竞争的规则,依靠自身实力、合理的价格、良好的信誉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等争得合同,可以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同时政府采购通过对企业规模、技术等的限制和选择,可以有效地起到保护民族工业、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的作用。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长期以来,在对政府购买性支出管理上,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作法,采取粗放的管理方式,采购活动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浪费现象时有发生。通过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的方式购买商品、工程和服务,使支出管理从价值形态延伸到实物形态,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大幅度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改善支出管理粗放的状况。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的实践也充分说明,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加强支出管理的有效措施。 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是从源头上、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交易,整个采购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政府采购活动在透明的环境中进行,防止“暗箱操作”。同时,政府采购受到监察、审计、司法等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全方位监督,从而可以从源头上、机制上有效地抑制和防止采购活动中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机关的廉政建设。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也是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促进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的重要手段。机关后勤行政管理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对于保证政府机关职能活动的正常运转,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把机关后勤服务变成一个开放的市场,有利于推动机关后勤服务部门加强管理,转换机制,增强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努力降低服务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尽快走向市场、走向社会。同时,有利于推动机关后勤服务的联合,打破部门界限,优化后勤服务资源配置,提高后勤服务的规模效益,增强后勤服务单位的市场竞争能力。二、加强监督检查,搞好协调配合,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国务院各部门机关试行政府采购的意见的通知》以及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最近联合印发的《关于2000年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搞好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财政部门要结合预算管理体制和预算编制方法的改革,细化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将政府采购预算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列示出来。监察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有关的行政处罚办法,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监察部驻各部门的监察机关,要对各部门的重大采购活动进行跟踪监督,将监督各部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情况作为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审计监督,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管局要认真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努力解决新问题,精心组织实施集中采购,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各类办公用品、设备,不论是本部门自用的,还是为本系统所属各级机关配备的,都应该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采购。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商品、工程和服务,不论采购资金来源和性质,也就是说,不管是用行政经费、外事经费,还是用各项事业经费采购的商品,都要由国管局组织集中统一采购。确因特殊情况需自行采购的,事先要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有关方面要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并主动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些重大采购活动要主动邀请他们参加,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一些重大事项也要主动向他们通报,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三、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政府采购制度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已有多年的历史,在我国刚刚起步。它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各项事业都是以人为本,建设一支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才队伍,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必要条件。目前,各部门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大部分都是从财务、行政工作岗位转过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政府采购队伍。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的基本理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努力提高理论政策水平,不断强化依法采购的意识。二是要加强业务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尽快掌握招投标、合同、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要注意学习借鉴国内外政府采购的先进经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办班培训以及组织有关人员赴国外学习、考察等形式,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四是要加强采购队伍的廉政建设。政府采购是一项管钱管物的工作,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切实加强政府
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的教育,同时要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规范政府采购人员的行为,做到廉洁公正,保证采购工作的健康开展。四、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非常重视,朱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以及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都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并先后几次对如何做好这项改革作出重要批示。尉健行同志在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也提出:中央一级、省一级、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市一级,以及有条件的地(市)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这项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希望各部门领导充分认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各部门要从搞好中央国家机关廉政建设的大局出发,把政府采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一名部门领导主管这项工作,同时,明确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机构和人员,经常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也要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主动争取领导的支持。要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研究解决好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确保出台的政策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国管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监察部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交流、沟通和协商,互相支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动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2000年是中央国家机关全面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关键一年,政府采购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希望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再接再厉,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使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62000年 第7期 《中国机关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