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以后北京提高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月扣除补贴额(精神文明建设)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0-07-01 10:17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6月1日以后北京提高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月扣除补贴额

  从2000年6月1日起,在北京地区取得工薪收入的个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月扣除补贴额将提高至200元。由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部分合计达到1000元。西城地税局有关人员进一步解释说,从6月1日起,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的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和人均月扣除被贴额200元后的余额。也就是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部分从840元,提高到了1000元。(原载《北京日报》)162000年 第7期 《中国机关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