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的思考与实践(政府采购)
珠海市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的思考与实践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傅 龙
珠海市自1999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经过两年的实践和探索,一个切合实际、富有创新、操作规范、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全市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表现在:在机构建设方面,1998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为隶属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采购范围方面,目前,市直、县、区党政机关及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共545家单位已全部纳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资金涵盖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单位自有收入;政府采购服务领域涉及大宗物品、非生产性修缮工程和经常性的服务项目共12类230项,包括公务用车统一投保、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公务用品定点印刷、计算机网络及现代办公设备、房屋维修工程、绿化工程等;在采购方式方面,采用公开招标为主,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网上竞价采购为辅的多种方式;在采购资金管理方面,在采购中心设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采购资金由采购中心统一拨付给供应商,规范了资金管理;在采购成果方面:截止2000年9月30日,采购中心共组织招标采购106次,开展询价采购、网上竞价等其他方式采购3094宗,全市政府采购资金总量为4.4亿元(其中招标采购2.7亿元,其他方式采购1.7亿元,预算内资金占政府采购资金总量的30%),平均节约率12.8%。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了组织领导。市委书记黄龙云同志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非常重视,亲自抓,亲自管。他在许多重要场合反复强调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性,强调“凡不是从个人口袋里掏钱买东西的,必须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违者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他还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亲自到采购中心调研,听取汇报,给予鼓励。他要求有关部门在编制、经费上对采购中心给予倾斜政策。自1998年11月27日起,政府采购多次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程,进行研究部署。 (二)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已建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资金管理部门、用户3个当事主体分开并相互制衡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其独特的科学性:一是符合机构改革“政事分开”的原则;二是政府采购分开两部门设立,有利于相互制约、加强监督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目标的实现;三是有利于机关后勤部门后勤保障职能的充分发挥。 (三)建立全方位的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为使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工程”,我市建立了融内部制约、主管部门检查、职能部门及社会监督为一体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在互联网上和《珠海特区报》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做到:招标信息、时间、地点、程序、方法,定标结果公开。为体现招标的公平性,欢迎任何有资质、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对投标人没有任何歧视性行为和地方保护主义。据统计,历次投标的外地企业占投标企业总数的58.8%,占中标总数的53%。为体现招标的公正性,采购中心一是严格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确保评标质量。二是采用量化打分法评标,确保评标的科学性。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因素,由评委逐项记名打分,最后汇总计算得出每个投标人的加权评分值,高分者中标。三是严格按规则运作,科学评标、定标。坚持评委封闭评标,坚持不间断连续评标、定标,坚持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重新招标。 (五)勇于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合作方式,借助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深圳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等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有效地解决了采购中心编制少、任务重、资金紧缺、技术力量薄弱等矛盾。二是积极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成功地研制开发了《政府采购银行卡管理系统》,对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实现计算机实施监控,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益。此外,利用互联网发布采购信息,开展网上竞价采购,推行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 (六)建设高素质政府采购队伍。一是把好人才引进关。中心现有的9名工作人员中,研究生2名,本科生4名,大专生3名。二是主管部门严肃采购纪律,对工作人员约法三章:不吃请,不受礼,不求人办事。三是提倡无私奉献精神。采购中心1999年全年加班共计6000多个小时。四是经常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182001年 第1期 《中国机关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