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政府采购)
建立政府集中采购制度
●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成都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长 朱树喜
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两级政府共组织集中采购活动200多次,总金额达2亿多元,节约资金2千多万元。一是建立领导机构。1999年4月,市政府批转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行政府采购的试行意见》,建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财政局长为副组长、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并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并明确了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全市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具体研究和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政策。二是纳入目标管理。市委、市政府将建立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三讲”教育整改措施的重要内容,专门写进了《关于边整边改的十条措施》,并把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作为市委、市政府的一级目标进行管理、监控和考评,从而在组织领导工作上加大了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力度。1999年,全市只有36个政府部门和6个区(市)县推行了政府采购制度。由于纳入了目标管理,到今年全市市级机关所有行政部门、党群部门、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及机关部门和所有区(市)县,全部建立了政府采购制度。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积极协调,相互配合,分别明确了专门人员在推行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领导责任。市财政局加强了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管工作;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加强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察审计工作;市纪委把建立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制定了严格的检查考评标准;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把建立政府采购制度作为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积极理顺关系,规范程序,建章立制。从而形成了整体合力,保证了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