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1-01-0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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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与政府采购

●孙昭伦

  即将过去的20世纪可以说是一个工业经济时代,而迎接我们的21世纪将是一个极富有挑战性且充满机遇的知识经济时代。以微电子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技术革命和国际互联网的形成和随之产生的诸如电子货币、网络购物、无纸贸易等跨国界的新型经济运行方式,正把世界经济融为全球一体的“网络经济”。可以说,知识经济这一新经济形态将深刻改变未来经济活动和人们的生活方式。2000年5月随团对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政府采购专题考察中,已使我深深感受到知识经济对传统经济的挑战。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非常重视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运用。该国总理霍华德要求在2001年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的电子商务化(据介绍,英国首相布莱尔要求该国在2005年实现;美国总统克林顿要求该国在2007年实现)。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推进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运用,专门组建了政府上网办公室(OGO),主要职能是:制定有关政策法案;制定相关标准;负责监督和推进。该办公室的两个主要工作目标是:2000年实现购货商网上服务;2001年实现政府采购直接在网上进行。  实现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运用必须由六个部分组成,即:政策部分、法律部分、安全部分、IT准入部分、信息和商业应用部分,六个部分相互联系,环环相扣。用他们的话说:“要完成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化这块拼图,这六部分缺一不可。”  依法交易和保护信息交易安全是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运用中的重要环节。为此,1999年联邦政府颁布了《电子交易法案》和《隐私法案》,2000年又对其进行了修改,除了对信息安全的保护外,增加了对个人(供货商)信息等的保护内容。在安全方面特别强调安全性、保密性和非重复性。  信息技术的准入和身份认定是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工作运用中的又一个重要环节。信息技术准入主要是通过两个接口实现,一个是IOON,由政府负责提供保障数据、声音、图象等信息传输网络的安全、高频和低成本,并与29个机构接口,向各机构提供信息;另一个是FEDLINK,主要连接政府、议会和各个部门。政府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手段设置“警卫”程序,对进入电子商务交易伯供需双方进行电子签名认定,以确保交易双方身份的有效性。  实现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工作的公众运用,是政府推进这项工作的根本目的。因此,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职能部门除了在制定相关法规法案和解决上述诸如安全、时效、准入等技术性问题的前提下,还尤其重视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工作运用中的公众性、简易性和便捷性。如1998年将原政府采购法案从200页简化为22页;将世界各国政府采购法规和联邦政府各类法规文件汇总输入网络供公众查询使用(去年网上查询达1500万人次,其中外国人查询达30%);专门设计了网上协议修改程序以方便交易双方签订协议;在确保政府采购安全交易、权威性的前提下,已将交易服务范围扩大到社会各界商人之间;同时,还开拓了申请税务帐号、成立公司认定、社会养老金领取等社会项目服务。从而实现政府一次投资规划,统一规范交易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安全有效,服务公众经济的目的。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为推动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运用,要求在2000年9月前所有政府部门都必须设计一个网上行动计划,计划报告必须以电子传输的方式在年底前传送联邦政府职能部门审核。同时要求2001年所有政府部门90%的采购任务必须通过电子交易方式完成。(作者:上海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指导处处长)202001年 第1期 《中国机关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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