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费用结算的有益尝试(深化后勤体制改革)
农业部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费用结算的有益尝试
1999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把农业部列为建立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的试点单位,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我们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结算做法。
一、以转变观念为先导 后勤服务费结算制度的建立是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关键,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必须转变观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机关后勤必须由机关内部的封闭型服务转变为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开放性服务;由福利型的无偿服务转变为经营型的有偿服务;由实物供应服务转变为货币形式;由指令性的行政计划管理体制转变为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体制;这是解放后勤生产力,提高后勤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好务的客观要求。
二、以分设机构为保证 从有利于后勤服务结算制度实施出发,我局对部机关财务管理和机关服务局财务管理,实行机构分设,职能分开。财务处负责部机关行政财务工作,计划财务处负责机关服务局的财务工作,以便在结算工作中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这也为做好我部后勤服务费结算在组织机构上提供了保证。
三、以制定后勤服务费结算管理办法为依据 实行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就要有一套规定明确、内容全面、做法规范的管理办法。为此,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借鉴兄弟部委有关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农业部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费结算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共七章二十五条,对有关服务费结算的原则、内容、成本核算、结算标准、结算方式、监督和管理等问题作出了规定。制定这个“暂行办法”,我们掌握的原则是:第一是开放性,要在一定程度上与市场接轨,参考社会同类服务标准定价。第二要有一定超前性,要通过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后勤改革的深入。第三是可行性,即符合我部实际,利于实践中贯彻执行。收费标准一般低于市场价20%以上。有了这样一个“暂行办法”,为我们建立后勤服务费用结算打下了基础。
四、以确定服务项目及结算标准的原则为基础 确定服务项目是后勤服务费用结算的基础工作,在国管局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对社会物业管理公司调查了解,根据局内各单位目前所承担的工作职能、服务范围,确定服务项目。具体为五类29项。即:1.后勤行政管理类。包括人员经费、业务经费,业务经费包括:图书管理费,档案管理费,房地产管理费,国有资产管理费,绿化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公关费,治安、保卫、消防费,献血、户籍等其他费用。2.物业服务管理类,即设施维修管理费,高压水泵费,电梯运行费,卫生清洁费,开水供应服务费,会议室综合服务费,车辆使用管理费(部长专车、公务用车、职工班车、会务及其他包车),自行车管理服务费,订票服务费。3.生活福利服务类,即洗澡、理发、洗衣、就餐(食堂)、医疗服务费(会议服务费、体检费、医疗行政管理费)。4.代收代付服务类,即水费、电费、煤气费、热力费。5.其它临时性服务。
对结算标准的确定,主要依据国管局2000年63号文件精神,参考原来收费标准,市场调查数据及兄弟部委的标准来确定。1.机关行政职能部门发生的费用。其人员经费参照行政单位人员收费标准,业务经费参照前三年为机关提供服务的成本作为单项服务年均收费标准。2.物业服务管理费。按照市场价的80%收取;对没有规定统一标准的,按照结算制度前三年的单项服务年均成本作为单项服务的年均收费标准。3.生活福利服务类。按照市场价的80%制定标准,由个人和单位共同分摊的原则收取。4.代收代付费用类。按照实际发生额增加15%的管理费为结算标准。 五、分级核算抓落实 农业部机关服务局在开展后勤服务费结算工作中,明确总体目标,搞好分级管理,理顺核算关系。 第一级核算是局计划财务处代表提供后勤服务的一方,与局行政财务处代表部机关一方签定合同,明确服务项目、双方权利义务及结算方法、责任等内容,作为服务局向部机关提供服务及部支付服务费的依据。第二级核算是局属各单位同局签定合同,根据不同处室、不同单位情况,分别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服务质量标准和奖惩指标,使他们奋斗有目标,工作有压力,前进有动力。第三级核算是局属各单位加强内部核算,强化成本目标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好为机关服务的工作任务。并在此基础上拓宽服务范围,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六、加强监督保效果 建立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是实现后勤服务商品化、市场化的重要条件,要保证这项工作健康进行,必须防止出现不良倾向。由于对机关服务价格低于向社会服务价格,可能导致对机关服务质量下降。对此,我们一方面坚持对全局职工进行服务宗旨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专门建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机关司局综合处长会议、老干部座谈会,听取对机关后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接待来访日制度,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工作及服务质量。从实践情况看,这些措施起到了预期作用和效果。
一年多来,我局实行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对促进服务工作的开展,强化成本意识,增强市场观念,提高经济效益都起到良好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一是增强了服务意识。例如我局南区物业管理中心承担部大楼设施维修、环境卫生、会议室管理、订票及部分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实行结算制度后,他们认识到为机关服务既是自身工作任务,也是自身生存基础。不能提供良好服务,将会失去已有“市场”。因此,他们引导职工,增强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努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是加强了财务管理。机关服务中心经费供需矛盾比较突出,通过理顺财务核算和经费拨付关系,实行了计划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依法理财,发挥财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了财务监管。同时,结算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为加强我局的财务基础工作和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我们从财务方面提出了三个管理目标:即财务工作目标、责任成本目标、会计人员素质目标。
三是推进了成本核算。按提供的服务进行结算,就意味着服务成本必须低于收费标准,才能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促进了各服务单位加强成本核算。例如,汽车营运部为减少成本,加强内部汽车修理厂的建设和维修管理,一是本部汽车必须在自己的维修厂修配,二是无论更换什么零件,必须经维修厂检验方可进行,三是超出正常维修范围的开支,与司机经济利益挂钩,从而有效地降低了汽车维修养护费用。
四是拓展了服务领域。实行后勤服务费结算,决定了提供服务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经济效益的大小。要多创造效益,就要努力扩大服务范围,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这些方面,局内各单位也努力迈出新的步伐。餐饮部创办了送餐公司,开办了有特色的火锅品种,实行对外服务,赢得一定市场,取得了可观的效益。
五是探索了新的用人和分配机制。实行结算制度,进行财务的分级管理,局属单位实行财务单独核算,从而推动了各单位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例如万寿路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各类人员职责,确定了各级岗位工资,将工作效益与本人利益挂钩;又如幼儿园为局属自收自支单位,在扩大办班工作中需增加教师,为了减少财务负担,采用招聘办法用人,共招聘4人,在人事改革上迈出新的步伐。142001年 第2期 《中国机关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