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建立完善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经验交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1-03-0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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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建立完善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

李景和

  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是当前深化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文化部被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列入进行建立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首批五家试点单位后,我们认真贯彻中编办、国管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1998]147号和国管局《关于建立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的意见》(国管财字[2000]63号)文件精神,从实际出发,转换机关后勤服务机制,不断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为实现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奠定了重要基础。

 根据国办发[1998]147号和国管财字[2000]63号文件精神,机关服务中心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在1999年初就制定了《文化部机关服务中心后勤服务结算实施办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多次修改,并完善为《文化部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又适时制定了《文化部机关与文化部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合同》,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机关服务中心与部机关的有偿服务结算体系。《暂行办法》共分为七章二十八条,在总则中,重点说明建立结制度要有利于机关工作,促进机关服务中心的发展;有利于增强机关服务中心保障能力;有利于机关服务中心树立市场竞争观念。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加强成本核算,充分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对服务范围进行了划分,一是受部机关委托行使的部分机关后勤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安全保卫、图书资料、办公自动信息、机要收发、文印、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基建房管及公务用车的购置和更新等工作。二是为机关提供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交通服务、物业服务、会议服务、综合服务。综合服务又包括职工就餐,客饭接待,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职工医疗保健,机关传达室接待,公务外出票务等工作。后勤服务成本费用有人员工资及补贴、材料费、燃料及能源费、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保险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摊入成本的费用。机关服务中心与机关在结算办法和标准中强调,既要核算后勤服务的实际成本,又要考虑机关经费的支付能力。对物价部门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的项目,分别参照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对物价部门没有规定统一收费标准的项目,如会议费、外宾接待费、礼堂、多功能厅、食堂、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医务室等,可根据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提供的服务成本,并在机关经费能够承受的情况下,略高一些与机关进行结算。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处负责后勤服务经费的结算和管理,对食堂、车队、物业等部门的财务进行归口管理,集中办公。明确规定各项收入必须纳入财务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预算原则。部机关有权对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和经费收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机关服务中心各服务保障部门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定期征求部机关各司局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始终做到办公设备完好、环境整洁,服务热情周到、文明礼貌。一年多来,机关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实践,开拓创新,加强后勤服务经费管理,进行成本核算,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机关服务中心于年初与办公厅财务处签定了全年的后勤服务合同,其中:(1)公务费506万元,含水电费160万元,取暖费186万元,办公费160万元;(2)交通费168万元,含燃料费和汽车修理费;(3)邮电费170万元,含市内电话费97万元,长途电话费73万元;(4)修缮费及设备购置费240万元;(5)人员经费240万元,含正式职工工资、各项补贴等;(6)补助食堂就餐费80万元。合计结算服务费用约1400多万元。

 总的来说,文化部机关服务中心建立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已形成良性循环运行机制,有效地保障机关各项职能的正常运行,确保了机关后勤队伍的稳定。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结算之所以能够初步建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部党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党组书记、部长孙家正同志刚到文化部上任不久,就指示机关服务中心要“积极推进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当好家,理好财,服好务”。从后勤体制改革文件的酝酿起草,到出台实施,对改革的每个步骤、环节都有明确的指示意见,每当机关服务中心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他都明确表态,指示有关单位支持机关服务中心的工作;每当他听到机关对后勤服务工作的意见时,他都坚持先了解情况后下结论,对正确的意见又具备条件办的,都指示机关服务中心不但办而且要办好。对片面的意见,他亲自做说服解释工作。家正同志和青春同志常说,做后勤服务工作很不易,各职能司局都要给予关心和支持。

 二、部机关各司局密切配合和全力协助。正因为有了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文化部机关各司局,尤其是相关的职能司局都积极支持机关服务中心的改革。改革的有关文件都是在人事司积极参与下制定的,尤其是在人员分流问题上,中心提出的分流政策均得到人事司的充分理解和尊重;离退休干部局在接收分流人员时,从大局出发,二话不说,不附加任何条件,分流一个接收一个,总共接收了91名分流人员提前退休,解决了后勤体制改革中的关键问题;计财司、艺术司和外联局在外事用车、宴请接待方面,也都尽力支持机关服务中心的工作,在经费结算上能照顾的尽量照顾;机关党委在后勤体制改革过程中,协助机关服务中心作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审计局在听到和接到不属实的情况反映时,能够及时了解情况,主持正义,并作出公正的结论;在对机关经费结算上,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及财务处全体同志,从机关整体利益出发,从不分你我,帮着出谋划策,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没有明确规定的,按惯例办,没有惯例的商量办。

 三、坚持以服务为中心,尽职尽责。实践证明,做好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包括后勤体制改革和服务费用结算制度的建立实施,离不开两个条件:一是外在的客观条件,二是内在的主观努力程度。诸多的外在的客观条件中最重要的是部党组领导的重视和各职能司局的支持;诸多的内在的主观努力程度最重要的标志是服务是否到位,保障是否有力。一句话,你的服务对象对你的服务是否满意,满意了,关系融洽了,事情就好办了,不太好办的事情也办了;不满意,关系不融洽,事情就不好办了,好办的事情也变成不太好办了。我们在后勤服务工作中,首先要求大家树立服务意识,注重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有作为才有地位”的思想。尤其在服务窗口行业,力争让服务对象绝大多数人满意或基本满意。此外,机关服务中心是机关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既然如此,在福利待遇上不能“近水楼台”,与机关组成“利益共同体”,一荣皆荣,一损皆损,唇齿相依,不可分割。

 四、依法加强后勤管理,建章立制。为了做好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机关各项职能活动的顺利运转,机关服务中心在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定任务、定岗位、定人员和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文化部机关实际,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法,制定了机关服务局岗位责任制,各项工作制度、服务工作程序,队伍建设制度,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各项规章制度40多万字,于近期印刷完毕。这套规章制度的出台实施,为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逐步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打下了良好基础。  (作者系文化部办公厅副主任兼机关服务中心主任)242001年 第3期 《中国机关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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