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这样试行会计委派制的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1-11-0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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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这样试行会计委派制的
郝永芬

  我局现有16个企事业单位,其中自收自支国有企事业和国家控股企业13个,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3个。自1999年开始,逐步探索并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度。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我们深深感到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是加强财务监督和会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企事业经济效益提高的有力保证。

    推行会计委派制是对财会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全面落实《会计法》的具体措施,其核心就是发挥好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解决好会计人员的责权利问题。为扫清试行会计委派制的思想障碍,促进试行会计委派制积极运作,我们着手进行了三项工作:一是成立了由纪检监督室、综合管理处、组织人事处、计财处负责人组成的会计委派中心,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委派中心主任。委派中心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局委派财务会计人员实施办法和与之相配套的考核和奖励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委派办法、任职资格、委派会计主要职能、责任、权限等。二是由主管部门综合管理处对局基层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及部分具备委派会计资格的会计人员的能力、学历、任职时间、业务培训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由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提出一至二名能够胜任委派会计候选人的建议。三是对各单位提出的委派会计的候选人进行培训,学习委派会计人员的实施办法。局会计委派中心经过考核,选出具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的9名会计人员,经局长办公会批准,成为我局第一批被委派的财务会计人员。

    对会计人员进行委派,仅仅是实行委派制的第一步,如何调动被委派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管理十分重要。具体做法是:

    (一)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按照会计基础规范的标准,制定了考核制度。采取平时记事考核和季度打分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内容包括六大项二十四条:1.经济指标的管理;2.财务核算的管理;3.经济分析;4.债权债务及经济实体管理;5.职业道德;6.执行制度。按照考核表的具体内容,每季度对被委派的会计进行打分,平时根据表现进行记录。

    (二)定期培训与日常沟通相结合。局主管部门的同志经常深入有关单位,了解财务状况,与财务人员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针对财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召开被委派会计座谈会,学习会计法及相关文件,共同研究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今年,先后召开五次不同类型,不同内容的座谈会,及时互通情况,明确任务。此外,在对被委派人员定期组织学习的同时,我们还结合财政局和审计部门的要求对会计人员进行不间断地后续教育培训,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三)年终述职和综合评定相结合。根据委派财务会计人员实施办法,年末,我们要求每位被委派的财务会计人员在认真总结一年工作的基础上,写出述职报告,并在被委派的财务会计人员大会上进行述职。局委派财务会计人员管理中心根据本人述职情况及考核打分情况,作出工作评定,提出奖励意见。(作者系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管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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