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集中核算制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1-12-02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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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集中核算制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是机关财务核算中心,有7名工作人员,负责兵团机关35个部门的行政、专项经费管理,兵团机关的基本建设经费管理,以及兵团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工资核算。近年来,他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改革,在机关逐步推行了集中核算制。通过集中会计核算,管住了账户,管住了资金,规范了收支行为,构建了“集中资金、集中核算、相互制约、全程控制”的财务管理内部制约机制,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

    统一管理。一是统一会计管理。撤消兵团机关各部门的会计机构,机关各部门经费由兵团财务局统一拨付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财务处代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具体会计业务。各单位指定专人与管理局财务处联络,指定专人办理报账等事项;二是统一账户管理。财务处为机关每一个部门建立内部账户,分配行政、专项经费预算指标,配发行政、专项“经费使用登记本”。使用一笔,登记一笔,超出指标数的支出不予报销。各单位不开设外部银行账户。三是统一工资管理。兵团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由财务处统一造册,统一管理,由指定银行集中发放。

    集中核算。一是集中办理资金结算。各单位预算收入直接拨入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的基本账户;预算外收入由兵团财务局的预算外资金专户控制,经单位申请、预算外资金管理处审批后划转到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基本账户,单位经费支出和其它支出从财务处基本账户中核付,不得透支。二是集中会计核算。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审核各单位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为兵团机关各单位按月提供会计报表,随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使主管领导随时掌握财务运行情况。三是集中管理会计档案。单位会计档案全部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统一保管,分年度装订成册,对单位资金情况及档案资料负责保密。

    严格制度。一是支出审批制度。单位报账的所有单据都必须有单位印章、主管领导人签字。二是凭证审核制度。单位所有原始凭证都必须经过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审核,凭证必须具有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才能报账转(取)款和进行账务处理。所有原始凭证要达到“四有”:有合法票据,有付款印鉴,有具体用途,有经办人或实物验收人。三是现金管理制度。根据各单位现金流量准备一定的备用金,减少报账人员工作量。现金实行限额管理,1000元以上使用转账结算,严禁坐收坐支和超范围使用现金。四是财务处在兵团行政事业单位率先全面实现会计电算化,并建立了局域网,制定了《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会计操作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了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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