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如何探索房改后房产管理思路的
我们是如何探索房改后房产管理思路的
伍百奎 蔡胜武 侯国净
目前,长沙中心支行机关共有职工住宅835套,面积为61687平方米,职工已购房632套,购房面积63637平方米。大部分住宅楼均为70年代修建,建筑面积最小的仅有40余平方米,大的也只有70-80平方米。职工宿舍条件差,管理难度大,是后勤工作中一个突出的问题。为此,我们按照房改有关政策,采取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制定了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住房制度改革以后,长沙中心支行适时成立了机关宿舍管理委员会。对房屋出售、出租、搬迁、装修、水电维修、卫生、绿化等都制订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我们将这些制度及管理办法打印成册,分发到全行职工。宿舍管理办法实施后,我们在宿舍管理工作中有了比较明确的依据,在平时的工作中遇到矛盾,依照制度解决,职工基本理解。
二、物业管理费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
我行职工按照房改政策人均购买了单位的一套住宅。按照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凡是职工购买的住房其维修费均由职工个人负担,单位只负责公共部分、屋面、楼梯间、消防设施的维修。由于多年来这些维修工作由单位统揽负责,所有维修费用都由单位承担。房改后职工的思想观念还需要有一个转变过程。我们根据政策,从维护职工利益的管理思路出发,对维修费支付采取职工个人和单位共同分担的办法。即房屋室内维修项目,由职工个人支付材料费,单位负责维修人工费;公用部分的卫生及宿舍的安全保卫,由单位统一组织管理,每户每月交10元的物业管理费,差额部分由中心支行机关补贴。
三、实行租赁管理,充分发挥房产的使用效益
长沙中心支行机构改革后,办公用房和宿舍的存量房都增加了,为了使现有的房产发挥效益,我们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了多次走访、调查,在保证单位用房的前题下,将富余的办公用房面向社会进行招租。在出租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操作,对承租方的经济实力、信用程度、行业发展前景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确定出租对象后,双方签定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车辆停放、消防安全、文明卫生等合同。每年我们收取租赁费近500万元,弥补了房屋维修费缺口。
四、严格管理措施,维护房屋安全
2001年,机关进行大范围的住房调整,有的领导干部和职工不按规定办事,在装修房间时穿墙打洞,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严重影响了房屋的承重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机关后勤部门会同机关党委、纪检监察、保卫处组成了联合检查监督小组,逐幢逐户进行检查,发现破坏原有结构或随意开窗、开门、打洞者,一律给予通报、罚款并限时恢复,不管是领导还是群众一视同仁,全行职工反映较好。(作者单位:长沙中心支行后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