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
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 吴松盛
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组织实施工作的职能由省财政厅划给我局。2000年11月30日,成立了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中心下设综合监管部、市场信息部、资金核算部。现有工作人员10人,均为大学以上文化,平均年龄33岁,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人。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的政府采购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政府采购任务,为节省财政支出,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初步树立了“严谨、公正、高效、廉洁”的政府采购机构形象,并受到省领导和省直单位的广泛好评。在短短两年时间里,中心共制作各类规范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100多个、政府采购合同300多份,已成功组织政府采购活动110多批次。采购项目品种达150多个,采购范围涵盖货物、工程和服务领域,采购金额累计1.2亿元,节省财政开支1200多万元,节支率平均在10%以上。一、狠抓协调工作,逐步理顺关系和落实职能“有位须有为”。我们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在提高自身素质、狠抓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努力寻找合法有效途径,积极争取职能尽快到位。一是主动与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沟通,妥善商榷政府采购实务中的问题,不断增进两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增进彼此共识,千方百计促进我省省直政府采购工作合力的形成。二是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省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让省领导及时了解和关注政府采购这个系统工程,尽力争取省领导给予重视和关心。在省领导重视下,由我局提议成立了省直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有利于协调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问题。三是向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寻求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年来的努力,我省省直政府采购工作关系初步理顺,中心职能基本到位。省领导十分关心并高度评价中心的工作,省财政厅和监察部门也热情为我们协调、解困,省直单位越来越支持和信任我们的工作。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政府采购是一项法制性、技术性很强的专业工作。中心成立伊始就十分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内部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程序化建设。为了严格遵循规章所规定的政府采购程序,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中心把政府采购程序化建设作为制度建设的首要内容。通过学习和探索,制定了《采购项目工作流程》,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始终坚持“三不”、“四公开”、“一保”和“三同三比”。“三不”即:招标文件不经中心、用户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不发标;评标时专家、监察机关不到场不开标;不收投标人中标服务费。“四公开”即:公开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杂志和《湖南红网》等媒体上发布信息;公开每次招投标的时间、地点、方法和标准;适时(即在评标开始时)公开每次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向纪检监察、审计、质监、公证机关公开评标过程。“一保”即:在评标过程中,对涉及所有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三同三比”即在评标、授标过程中,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质同价比服务,多角度、全方位加强对市场、产品和供应商专业资质水平的考察,坚持采购项目符合采购需要、服务和质量相等和价格最低的原则,力求最优性价比。在工作机制方面,中心内部形成综合监管部、市场信息部和资金核算部相互协作、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使内部监管落到实处,工作透明度得到增强。二是加强岗位责任制度建设。中心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了《岗位责任制》,使工作人员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工作规范有序,严谨协调。三是加强廉洁自律制度建设。中32 政府采购2003年 第2期 《中国机关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