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本刊专稿)
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焦焕成
新一届政府组成后,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分析了本届政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了国务院2003年的工作任务,特别强调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三项基本准则,提出了加强政风建设的六条要求。这对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深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过去五年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工作和基本经验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过去五年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住房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根据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紧密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1999年出台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力地推动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初步建立了适合中央国家机关特点的商品化、社会化、货币化的住房新体制。一是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和职工购房补贴制度。二是大部分公有住房已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稳步提高,公房售后公共维修基金制度初步建立,物业管理由单位自管逐步向市场化、专业化转变。三是改变住房供应方式,逐步实行住房供应社会化,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四是部级干部房改稳步实施,配套政策逐步完善,房改售房工作平稳推进,在全国起到了示范作用。五是住房资金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运作机制日益规范,充分发挥了对住房新体制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职工居住水平明显提高。国务院领导和各部门非常重视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问题。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中央国家机关采取多种途径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一是加快了职工住宅建设步伐。二是加大了职工住宅小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力度,维修了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住房。三是大力整治小区环境。安排专项资金粉刷住宅外立面,狠抓小区绿化美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中央国家机关集中住宅区居住环境日趋优美,公共设施日趋完善,社区服务逐步改善。
(三)办公用房管理体制初步建立。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规范管理、合理调配、专业化服务的办公用房管理体制。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一是普查工作初步完成,基本摸清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与业务用房占有和使用情况。二是行政办公用房权属变更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三是改进建设项目的管理。对一些部门的办公用房建设和大中修项目及中央国家机关锅炉改造工程,进行了统一建设管理的探索,主管部门与使用单位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加强监督,在工程管理、资金控制、质量监管等方面收到较好的效果。四是进行了办公楼(区)物业管理市场化探索。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会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和《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项目收费参考标准》。大多数承担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的机关服务中心参照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改革,规范化、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
(四)机关办公条件明显改善。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调整置换、改造维修和必要的翻建扩建新建等方式,调整改善了21个部门和单位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了9个部门和单位的办公用房;新建、扩建了3个单位的办公楼。五年来,对部分办公区内的电、水、空调、消防、安全保卫、锅炉、绿化、道路等进行了改造,各部门基本建立了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土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为契机,加强了中央在京单位使用土地的归口管理。一是完成了土地普查工作。二是加快了土地登记工作。三是开展了土地规划工作和中央机关用地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了土地使用的管理和指导。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和关心的结果,是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这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的主要体会:一是坚持以服务保障为宗旨,努力为机关和职工办实事。做好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了保障机关高效运转和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实行房改售房、建立维修基金制度,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对于保证职工利益,稳定公务员队伍,产生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各部门的认可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拥护。实践表明,坚持以服务保障为宗旨,改善机关办公环境和职工居住条件,是加强房地产管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二是坚持以体制创新为重点,不断深化各项改革。我们针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办公用房管理和职工住房旧体制的种种弊端,大胆探索,不断推动办公用房管理和职工住房制度创新,使办公用房管理和房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跃上了新的台阶。实践证明,坚持以体制创新为重点,深化各项改革,是做好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根本动力。三是坚持以规范管理为基础,逐步实现管理科学化。房地产管理工作以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为核心,不断完善制度,形成了产权管理、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以贯彻落实《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基础,各项制度日益完善,新的配套政策相继出台。四是坚持以市场运作为手段,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这几年,我们在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中,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进住房建设、维修、物业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按照价值规律、等价交换的原则处置、置换房产地产,优化资源配置;引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建设项目的评审、监理、施工组织、竣工决算、审计,有效地提高了管理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当前房地产管理和房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任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房地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管理,继续改善机关办公和职工住房条件,为中央国家机关职能运转和改善职工住房提供有力保障。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房地产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01]58号),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一是要制定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通过办公用房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签定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对办公用房管理、维护、修缮的责任以及权利和义务;制定办公用房维修技术标准;提出企事业单位占用行政房产的处理意见。二是要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基建、修缮项目招投标行为。三是要制定中央国家机关使用土地管理办法和利用划拨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征收土地收益管理办法,编制中央国家机关建设用地规划,提出适应机关建设需要的土地置换和土地储备初步方案。四是要研究提出党政机关培训中心管理社会化的具体办法。
(二)加强基建项目规划、投资和建设管理。一是全面推行基建项目的分析论证制度,建立办公用房基本建设和大中修项目库,为今后一个时期有计划、分步骤地改善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条件提供可靠的依据。二是对在建工程项目实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推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三是加强基建项目概算、预算、决算的审核工作,扩大基建投资的资金直接支付范围,使国家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三)加快完善住房新体制。要坚持住房货币化、商品化、社会化的改革方向,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实际情况,适应新的形势,逐步完善住房新制度。一是要针对职工住房补贴水平偏低、物业费和供暖费货币化分配滞后等问题,在充分调研、论证和测算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对补贴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切实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二是要开放已售公房交易市场,疏通中央国家机关住房流通渠道。建立中央国家机关住房交易中心,将旧房的上市出售和新房的销售结合起来,促进新房和旧房流通的良性互动。三是要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建设。四是要加强各项住房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住房资金支持房改的作用。
(四)推进物业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要抓紧研究物业管理费、供暖费货币化政策及收费标准,加快物业管理改革进程。二是要加快建立物业管理业主自治制度,尽快开展建立业主委员会试点工作。三是要加快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加快各部门现有物业管理单位的转制工作,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引导业主自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五)做好机构改革中的房地产处置和办公用房的调整安排工作。合理调整安排新组建部门和职能扩大、人员增加部门的办公用房,妥善处置机构变动部门的房地产,保证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是今年房地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转发了《国管局、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经费资产处置工作的意见》(厅字[2003]5号),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也作了明确的批示。有关部门一定要顾全大局,正确对待和服从办公用房的调整和安排。
加强领导,改进作风,深入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从事房地产管理和房改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深入扎实地做好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机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把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房管与房改工作。
(二)积极解放思想,努力改进作风。房管、房改部门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深入研究房管、房改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大胆探索加强房地产管理的新方法,勇于探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新路子,努力解决房管、房改工作中的新问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对待和处理各项改革、管理与服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要切实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努力做到“态度好、服务好、廉政好”,把工作做细、做实。在制定和执行政策过程中,要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使各项政策规定符合实际,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牢记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两个务必”,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在中央国家机关房管和房改工作中强调贯彻“两个务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中央国家机关基建投资、维修经费的供求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因此,我们在办公用房、职工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中,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办一切事情,都要精打细算,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合理规划,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新建和装修项目都要按规定的标准执行,不能追求高档、豪华,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现在一些部门急于建设新的办公楼,或对现有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希望多增加些面积,提高些标准,投资需求很大。但是国家财力仍然比较紧张。当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上下正在全力以赴进行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工作,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不可能把更多的投资用于办公用房的建设和维修,如果各部门的事都集中在一起,都急着办,既不可能,也办不好。因此,办公用房的建设和维修,还是要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的规定。办公用房的建设、改造、装修要实用,严格执行国家的标准。
(四)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清正廉洁。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在政府工作中,必须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这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是政府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准则。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还指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做到“四个不准”,在加强政风建设方面要做到“五个严禁”、“四个严格控制”和“四个坚决制止”。其中很多规定和要求都与工程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相关,如继续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机关办公楼,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营活动。房管、房改部门以及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同志,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和警惕。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工程、物资、服务采购程序和行为,强化监督检查,从制度上防范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工作,都要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禁规避招标和弄虚作假,严禁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和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强土地经营性开发管理,逐步推行土地招投标拍卖制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推进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