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地区机关后勤改革与发展面面观
中南地区机关后勤改革与发展面面观
●王金波
编者 前不久,国管局副局长寻寰中同志率有关人员,出席了在郑州召开的中南六省区三市机关后勤改革与发展座谈会。此稿综合反映了近几年来中南省区市的后勤改革、管理取得的成效及他们的做法和经验。
一、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从中南六省区三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情况看,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集中统一管理模式。由政府设置管理机构,对党政机关事务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服务。如:海南省、深圳市。以海南省直属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模式为例:1994年8月,海南省机构改革时,省委、省政府从海南特区的实际出发,为适应特区“小政府、大社会”的新体制,撤销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各自为政、自我服务的“小后勤”系统,整合组建了海南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省直四大机关的事务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直接服务。经过几年的运行,这种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模式发挥了较好的体制优势,优化了省直机关的资源配置,提高了资产运行效率,增强了服务保障能力,推进了后勤改革与发展。2002年,经海南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编办下发了《关于印发海南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方案的通知》,对该局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进行了重新调整,增加了对省直机关副厅级以上单位办公用房及管理局所属住宅区的建设、分配、维修等新的管理职能,使管理范围扩大到省直机关副厅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在管理职能逐步到位的同时,进一步理顺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科学合理地设置局机关职能处室,明确管理职责和配备岗位人员;二是进一步使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撤销车辆管理处,将车辆管理职能移交新成立的公务车辆定编管理处,服务职能移交新成立的车辆服务总队。将基建房地产管理处、保卫处仍承担的部分服务职能全部交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三是彻底理顺内部人员关系,将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分离,落实职能到位;四是合理设置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完善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职能。
(二)集中统一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以河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模式为例:河南省政府设置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各大机关的办公用房、土地、房改、住房资金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制定省直机关事务政策办法和后勤体制改革方案,同时负责省政府及系统的机关事务工作。省委、省人大、省政协办公厅设行政处,负责各自机关事务的微观管理工作,设置机关服务中心承担具体的服务保障任务。2000年河南省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时,河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被确定为省政府正厅级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没有进入政府机构序列。2003年,河南省在确定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时,省委、省政府对机关事务工作非常重视,在有8个厅局级单位撤销的情况下,管理局被明确为省政府正厅级直属行政机构,重回行政机关序列,也是河南省这次机构改革中,惟一一个新成立的行政单位。
(三)系统归口、分散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政府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区)委、人大、政协办公厅下设行政处,各自负责本系统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同时各大机关设置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本系统的服务保障任务。如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二是由省(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厅行政处和机关服务中心,分别负责本系统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如广东省、广州市、武汉市。以武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模式为例:武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办公厅下设行政处和机关服务中心,市政协办公厅下设行政处,但不设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各机关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障的机关后勤体制。武汉市市直机关房地产由市财政局和房地局统一管理,房地局统一管理产权,财政局统一管理经费。办公用房的建设维修主要由各单位根据需要向财政局申请经费,自行组织施工。
二、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政府资产管理深圳市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提出了对现行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进行改革的方案。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建议,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分级授权管理的办法。
在管理模式上,按照宏观管理与具体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授权和委托管理。明确财政局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授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委托卫生局等单位分别对本系统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专项管理;占有使用资产较多的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由财政局直接授权经营。各单位对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日常管理和保障资产安全的责任。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产权政府所有、管理部门分级监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自主经营的管理模式。在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设置管理机构,负责资产的宏观管理和日常管理。各单位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委托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办理产权登记。
在资产处置上,按权限分别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专项资产管理部门报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这种资产管理部门是由专项资产管理部门与资产使用部门组成的国有资产分级授权管理体系,解决了以往资产管理职责不明、权责不清的问题,实现了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相对分离,有利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真正把国有资产管住、管好、管到位。
按照管理职能,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力度,加强资产管理工作。一是以产权管理为核心,加快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证办理工作;二是对市直机关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益实行统一收缴,上交财政,纳入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三是按照人均19平方米标准,重新核定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富余房源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收回,调余补缺;四是对各单位所办社团组织和未脱钩企业无偿占用的房产一律清退或按规定收取租金;五是与市法制局、消防局、规划国土部门一起,协调解决房产方面存在的法律纠纷、消防安全等问题。同时,加紧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装修标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下一步,还要制定“非转经”和培训中心收费管理办法,按有偿使用原则征收资产占有费,真正把资产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省政府的授权,以产权管理为核心,以固定资产管理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强化职能,完善手段,抓好规范,加大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主要做法:一是以产权管理为核心,通过统一权属管理等手段,抓好房地产等重要资产的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抓好资产的调拨、报废、报损、变卖等审批工作,重点做好“非转经”资产审批和机构改革中资产的处置,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三是抓好国有资产的清理规范。
三、加强管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针对机构改革后,各科室、单位职能和人员变动大的特点,积极转变运行机制,按照管理层次和岗位职责,修订和完善了职责目标管理、人事用工管理、财务管理、综合管理等二十多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规范了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一是抓好机关食堂饭菜质量的提高。机关服务中心在完善食堂硬件设施的基础上,实行供餐方式改革,由原来的选餐制改为现在的自助餐与自选餐相结合的就餐方式,减少了排队时间,增加了饭菜品种,实行科学营养配餐,做到物美价廉,干部职工非常满意。二是抓好宿舍管理服务质量的提高。通过引入社会化管理,转换机制,初步形成了专业物业与自行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住宅小区管理模式。设立了24小时值班电话,认真做好住宅小区的维护、安全、绿化美化,全面提升了服务水平,受到了广大住户的好评。三是整治和美化政府机关大院,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通过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对机关大院的地下管道、架空线路和部分办公楼进行大面积的整治,改善了机关的办公条件,并引入保洁公司进行专业保洁,使机关大院的环境面貌有了较大改观。
河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提高职工居住水平为房改工作的出发点,把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新体系,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发展住房金融,推进物业管理改革作为房改工作的基本内容,推动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是做好公有住房的审批出售工作。截止目前,已审批出售公有住房10万套,发放个人住房产权证7万多套,省直机关85%以上职工购买了住房,省直机关职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过去11平方米,提高到22平方米。二是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到目前为止,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0亿元,缴交率达96%;省直机关职工支取使用住房公积金1.67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764万元,提高了职工的购建房能力。三是努力推行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为实现住房商品化创造条件。在认真调查测算和建立职工住房档案的基础上,结合省直机关实际,提出了省直机关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新思路,同时考虑到年龄、职级、工作责任等因素,增加了“职级系数”调节不同年龄、职级人员的住房补贴。并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精神,将原来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依据测算住房补贴,调整为以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为依据,重新测算了补贴标准,制定了省直机关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四是
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制度,加快住房商品化进程。自1995年以来,省直机关共有450多个单位进行了集资建房,建筑面积400多万平方米,总投资达25亿元。1998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以后,省直机关逐步建立了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采取管理局统建和各单位自建相结合的办法,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20万平方米。干部职工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较好地发挥了机关事务部门的服务保障作用。
四、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推进机关后勤改革与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过程中,发挥优势项目,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局下属的广西区汽车修理厂是一家集专卖、信息、销售、维修“四位一体”的综合经济实体,具有一定的实力和规模。为进一步适应市场要求,增强竞争力,局、厂领导在市场调研基础上,果断决策,加大对该厂资金投入,于2001年组建了“广西荣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并成为美国“雪弗莱”汽车在广西的又一个专卖店,经过2年的发展,已初步形成规模,成为该厂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2002年全厂经营销售额达到3亿多元,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壮大了后勤经济实力。该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是自治区区级示范幼儿园,并率先成为全国15所实验幼儿园,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品牌声誉。该园在局领导的支持下,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确立了做大做强的品牌战略,同时发挥示范幼儿园的作用,利用幼儿园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优秀的师资力量,与广西国凯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创办了“文华幼儿园”、“翠竹幼儿园”,目前已有二百多名幼儿入园,发展势头良好,走出了一条与社会联合办园的新路子,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湖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十六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努力推进全省的机关后勤体制和机制改革。
后勤服务经营单位改革的具体措施:一是在用人机制上,将逐步实行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和干部聘任制。对所有经营、服务单位领导一律实行聘任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既可以内部聘任,也可在社会上招聘,对选任的领导以合同形式规定任期目标责任,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后,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考核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是否续聘。对不能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提出诫勉,连续两年不能实现主要工作目标的,予以辞聘。同时,做好干部分类管理工作,局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局直接管理的科级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由局机关直接管理和选任,其余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局核定的职数内,由各单位聘任并报局备案。二是在经营机制上,全面推行经营服务目标管理。按照亏损单位努力减亏,平衡单位实现盈利,盈利单位确保增长的要求,制定经营目标责任制,并把目标层层量化、分解,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个人,切实落实和兑现奖惩。局与各单位“一把手”以合同形式确定单位经营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实现由原来单纯以行政管理为主向以经济管理和法制管理为主的转变。三是改革分配机制,实现多种分配形式。对财政拨款的单位,既允许单位将国家规定工资中活的部分与工作业绩挂钩,拉开档次,重新分配,也允许将国家规定工资中活的部分与单位创收中可用于分配的部分捆在一起,重新分配;对于基础好的单位,允许将现行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在工资总额的框架下,自行制定分配办法;对于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允许单位自主决定分配结构方式。四是在管理机制上,在坚持以社会化为方向的前提下,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使以经营和服务为主的单位成为独立核算、企业化管理、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同时,不断提高后勤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引入高科技成果,加快机关后勤管理信息化、数字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