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消费应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货币化轨道
职务消费应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货币化轨道
●宋云文
职务消费改革刚刚起步,改革的深度远远不够。要实现改革的最终突破,我们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注意总结经验,从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入手,真正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公务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将职务消费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货币化的轨道。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
一、按照公共财政“架构设计立足于公共服务”的要求,科学制订标准
一是制订消费标准的单位必须是超然独立于执行标准单位、个人的“第三方”。消费标准由上级财政部门或后勤部门制订,纪检、审计部门配合监督,这样才能保证标准的客观公正。二是标准基数必须根据综合实力、收入情况和经济增长额来确定,把职务经费与经济发展和对国家的贡献挂起钩来。三是必须严格按照“零基”预算要求确定每年标准。标准必须每年重新审定一次,在上年执行的基础上重新评估每一项支出的合理性,不合理的要减下来,不足的要予以补足。消费标准的确定尤其要注意三个问题:不能把职务消费等同于职级待遇;不合理的消费绝不能转化为合理消费;个人消费部分绝不能转嫁到其他方面。四是制订标准可以采取定额上限、一定范围内浮动的形式,这样既考虑了改革的统一性,又考虑了单位的特殊性。
二、按照公共财政“制度体系及时明晰、简单有效”的要求,完善政策规定对过去已经制定的制度规定,该重申的要予以重申,有漏洞的要加以补充完善,不具体的要加以细化,没有惩罚措施的要加以健全。对一些新领域、新的消费项目,属领导行使权力、履行职务必需的,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对那些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水平,或不切合实际根本执行不了的制度规定,有关职能部门要尽快修订完善,以堵塞因制度无法执行而形成的漏洞。
三、按照公共财政“绩效由社会和公众评估”的要求,转变监督方式应将内部监督逐步转变为以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的外部监督为主的制度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强化对资金、票据以及财务制度规定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堵住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注意发现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及时查处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司法部门要对职务消费中的违法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四、按照公共财政“全程操作公开透明”的要求,建立公开机制通过公开和审批授权两张监控网,保证职务消费净值含量。一是建立“职务消费”公示制度。加大办事公开力度,特别是要抓好内部事务公开,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使职务消费透明化、公开化,定期公示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强有力的审计监督,及时纠正各种不规范行为。二是建立“职务消费”报批制度。对于一些公共职务消费或不易区分的职业消费项目实施授权限制,如会议、考察、培训等,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批程序,报销时需附监督部门的审核单,以遏制各种公私不分、损公肥私的不正常现象。
五、按照公共财政“运行讲求效率、注重协调”的要求,配套改革同步职务消费腐败往往是共发性腐败,经常伴随着私设“小金库”、票据违规等违纪问题一起发生。因此,职务消费改革也要配合各项经济改革特别是财政体制改革同步进行。首先要改革预算编制方法,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将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将部门财政性资金全部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其次要严格预算管理。要制订“不因人废,不以人存”的硬性预算,杜绝开支上的随意性;三要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断绝单位“小金库”的来源,也就断绝了违规职务消费的源头;四要下大力气推动国库集中收支制度的实行。由国库直接掌握公用经费开支,资金不过单位手,消除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生存空间。此外,票据管理混乱是不合理职务消费的“温床”,必须严加监管,可以采取“轻税重罚”的形式,进一步规范票据的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