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国家行政机关的后勤服务与管理
英法国家行政机关的后勤服务与管理
●祁德斌
2003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水利部机关后勤服务与管理学习考察团,对英国、法国国家行政机关后勤服务与管理进行了考察,了解了上述两国国家行政机关后勤与管理、政府部门的合作与交流、职工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情况。
一、国家行政机关后勤服务与管理工作方面的情况英国、法国同属于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反映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其社会化服务程度较高。因此,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基本上不设专门的后勤服务与管理部门,其后勤服务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英国、法国政府行政机关经费实行预算制,各部的财政报告须上报国会讨论,报告三年作一次,政府每二年评估一次。财政报告经国会批准后,由财政部下发执行。政府机关内部各部门同样要首先编制预算,报财务部门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标准执行,经费不准跨部门使用,不得挪用。在后勤服务与管理中,也同样严格执行预算制度。
(二)后勤管理体制
法国的政府机构中,设立秘书长职位,专门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处理行政事务。在机构设置中,设有行政协调部门,也叫中央部门,负责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办公楼设施的正常运行。在该部门中,有三个小部门,一是保安部门;二是空调设备、电梯等设施的维修管理部门;三是专门负责电脑及办公自动化设施维护工作的部门。英国农业部,则没有上述工作部门,其相关工作,委托社会专门公司负责管理。在后勤服务中,尽管绝大多数机关已委托社会专门公司负责,但他们仍然十分重视服务质量与公务人员的需求,在办公室的安排、办公设施的分配、公共部位的维修等方面,很尊重使用方的意见,根据对方的需要提供服务保证。
(三)后勤服务具体工作情况
英国、法国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后勤服务工作基本上是通过签定合同的形式,委托给社会专业公司负责。
1.保安工作。除法国个别行政机关内设保安部门外,绝大多数部门没有内设保安部门,其工作职能由外聘保安公司负责。英国农业部同样雇请保安公司人员负责机关保安工作。
2.车辆使用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公共交通十分发达,地下铁路的里程都在世界大都市中排名前列。英、法政府工作人员除自己拥有车辆外,出行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政府机关内部,没有专门的交通管理部门,除最高行政长官,如部长,可以配备一辆专车(该车只限其从事公务活动使用),机关其他的公务活动,可租用私人公司的车辆,并按级别层次租用不同的车型。
3.饮食保证英、法国家行政机关中一般没有隶属于机关的职工食堂,普遍采取由社会上的餐饮公司负责。
4.物业管理英、法国家行政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大多是由专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行政机关按年度安排好预算并按预算下拨物业费。物业公司的确定是通过招投标的形式来完成,机关相关的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抽查,了解物业部门的工作情况。
二、政府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的合作与交流
英、法国家行政机关十分重视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同公民之间、以及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英国农业部设有专门的合作与交流部门,旨在提高部门交流,宣传相关的政策规定,使公众了解各项政策。法国行政机关,也十分重视对后勤工作的宣传。他们认为后勤管理工作大部分是隐性的,公务员并不知道后勤工作情况,因此,定期出一份内部刊物,告之相关事务,让大家了解后勤工作的性质和工作情况。英国农业部还邀请其它政府机关官员来介绍情况,部门领导定期与员工直接对话,听取意见和建议。法国海关定期制作调查问卷,通过这种形式了解工作情况及问题,从而改进工作,对调查问卷中反映的问题15天内要作出答复,以便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