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应把握好"五个方面"
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应把握好"五个方面"
● 张永明
检察机关后勤是集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保障平台。为做好新时期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笔者认为应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是提升保障能力的关键。邓小平同志指出,善于发现人才,团结人才,使用人才是领导者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人才资源是信息时代的第一资源。市场经济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人才资源的竞争。首先要人尽其才,人尽其用。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不唯学历,注重能力;不唯职称,注重知识;不唯资历,注重业绩;不唯身份,注重品德。要识才、选才、用才、爱才、护才,努力培养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后勤保障人才。其次要提高综合素质。被誉为学习型工人的许振超有一句格言“一个人可以没文凭,但不可以没知识;可以不进大学殿堂,但不可以不学习。”因此,我们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手段,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后勤保障队伍的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懂经济、会管理、能协调、肯吃苦、洁自身”的复合型后勤保障队伍。
第二,坚持科学规划,是提升保障能力的重点。大到国家,小到单位都有一个科学规划、长远发展的问题。这就是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后勤保障工作,从战略的高度谋划好后勤保障的未来发展,横向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向集约型发展;纵向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部门利益与机关利益的关系,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并结合高检院、市委政法委和市院的战略性构想,制定出后勤保障工作的长远规划,为充分发挥后勤保障的功能和作用奠定基础。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是提升保障能力的前提。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部门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规程、考核标准等一系列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长效性的检务保障工作制度,使检务保障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也使今后的检务保障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第四,强化管理机制,是提升保障能力的基础。《细节决定成败》作者汪中求说:“中国决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规章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者。”作者强调的是管理机制的重要性。执政党治理国家要依法执政,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单位要依规章制度管人,依靠人干事。就是说“不仅要建立规章制度,还要完善规章制度,更要落实规章制度。”制度只有落实了,制度才有效力,管理才有效果;否则,制度只是一纸空文。通过有效的管理,以最小的投入、最低的物质消耗,取得最大的效益。克服资产管理中的“重购置轻处置,重使用轻保养,重占有轻管理”问题,实现“人尽其才,财尽其力,物尽其用”,最大限度地满足检察机关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的需要。
第五,改革服务体制,更新服务理念,是提升保障能力的保证。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今天,应改革服务体制,实现“四个转变”,即: 从管理方法上,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科学的经济管理转变;从服务方式上,由行政型后勤向经营型后勤转变;从服务范围上,由封闭式向开放式服务转变;从经费来源上,由供给型向经营型转变。应更新服务理念,强化“三个意识”,即:强化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要有为的岗位意识;强化人人肩上有担子的责任意识;强化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服务意识。后勤保障工作,要服务和服从于“主题”,使保障更加科学化、程序化和法制化,使服务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