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转变职能为突破口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 郭 济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步伐,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重点任务。我们要认真贯彻总理的要求,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转变职能为突破口,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今年政府加快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是近年来继民主政府、法治政府、绩效政府之后政府形态的新概括、政府治理的新理念。服务型政府是政府创新的重要内容,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深化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目标。建设服务型政府,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调以人为本、以为公众服务为宗旨、以履行政府服务功能为主要职能,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
服务型政府是以服务为本质特征的政府,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它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依法行政的服务标准,顾客导向的服务模式,绩效评估的服务考核,过错追究的服务责任等。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一)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明确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公众提供公正、快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它包括城乡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保障。(二)整合社会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政府及其部门的沟通和衔接,作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行社会公示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和社会参与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让人民群众更加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把政府的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政府公信力,做到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四)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新机制,增长新本领,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以转变职能为突破口建设服务型政府
政府职能问题是政府管理的核心问题,转变政府职能是我国行政改革的核心问题。改革以来,在我国进行的几次大的行政改革中,十分重视政府职能转变并取得很大成绩。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在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确和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府要以转变职能为突破口。
(一)转变政府职能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政府在继续转变经济管理职能的同时,加快推进社会管理职能转变,创新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建立制度化的沟通、互动机制,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要以市场和法律为基础,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率、维护社会平等、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为目标,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领导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上。要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强大合力。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二)转变政府职能要科学调整政府与社会的角色定位。应在有限政府、有效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下,改革政府的社会事务管理机构,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管理方法,实现以法律手段为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同时,应努力形成市场机制、政府机制和社会机制三者的良性互动。通过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为政府机制和社会机制提供丰富的物质基础;通过政府机制的有效运行,为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提供良性的制度平台和制度保障;通过社会机制的有效运行,解决“政府不能、市场不为”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问题。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中脱身出来,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从权力社会向能力社会的转变,从行政控制型体制向依法行政型体制转变,从国家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从单向控制的行政体制向协商合作的管理机制的转变,从优先于经济目标向优先于社会目标的转变,从注重过程控制转向注重结果管理,从重视公共行政的投入转向注重政府管理活动的产出和结果,重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使政府成为经济发展方向的指引者、经济关系的协调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推进职能转变应把握的几个要点
一是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必须与创新体制和机制结合起来,才能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按照权责一致、强化服务、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社会管理的职责权限,把社会管理的资源导向社会基层,建立社会各项事务管理的综合执法和管理体制。要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解决部门职能交叉问题,理顺政企、政事、政社关系,转变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将政府应该管的事情管好;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实行“谁决策、谁负责”;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督促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利益;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权责脱节等问题。
二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转变职能与提高行政能力相辅相成,二者都是建设现代高效政府的必备条件。努力提高行政能力是各级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应着眼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充满活力的团结、廉洁、务实、高效型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法治型政府;着力于提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的能力,推进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的能力,维护稳定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领导经济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调节经济运行的意识和能力。领导干部通过行政能力的提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是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许多发达国家在政府公共事务管理领域推行以公众服务、竞争理念、契约理念、绩效评估等为核心的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是建设现代高效政府的有效途径,职能转变通过目标管理可以得到具体体现和量化考核。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科学定位,要顺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并有效履行这些职能,推行目标管理是行之有效的。因为它可以明晰政府和党群各部门的职能,定量分解其职责,使部门职能制度化、具体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利于避免部门之间工作的交叉与错位,优化行政资源;有利于避免计划赶不上变化的被动局面,增强部门日常工作的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充分调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目标管理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宏观性和战略性问题上,放在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上。通过目标管理把各项改革发展的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明确责任,以便他们各司其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协调配合,相互支持,落到实处。
四是完善社会应急机制。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要提高保持稳定的能力,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重要位置,处理和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一些重大自然灾害、灾难、爆炸、放射性物质泄漏以及疫情等重大事故时有发生。这不仅对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而且危害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如何应对,是对政府管理的挑战,考验着政府应急处理的能力。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在指导思想上应高度关注现实中突出的重大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准备和快速反映的能力;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防范体系,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新问题,加强、完善和优化社会管理控制体系,发挥社会管理控制体系在保障社会健康运行、协调社会生活和组织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以保证整个社会的公平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