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6-04-26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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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焕成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总结“十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06年和“十一五”期间的工作任务。

“十五”期间,在国务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下,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建立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规范管理、合理调配、专业化服务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相继出台了办公用房维修、建设项目管理、土地利用、土地登记等制度办法,推动了房地产管理工作由粗放型、传统型、经验型管理向集约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转变;办公与业务用房建设、维修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建设了一批职工住宅、单身公寓及部级干部住房,机关办公和职工居住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土地管理、办公与业务用房管理、投资和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房地产管理、保障、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阶段。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2006年的工作和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了全面部署。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推进科学管理,努力提高房地产使用效益,为中央国家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一、 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土地管理

近年来,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基本完成了在京中央单位的土地普查工作。

目前,中央单位土地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征地难、拆迁难,严重制约了办公用房和职工住宅建设;土地征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土地权属统一管理还不到位;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进展迟缓,不利于依法保护中央单位用地权益;在京中央单位用地缺乏统一规划,用地布局分散,土地使用效率偏低;在京中央单位土地资产的处置权、收益权虚化;京外中央单位用地管理主体缺位。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国务院严格土地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央单位土地的权属管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和处置管理,努力提高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和利用水平。要深入开展中央单位用地调查和登记工作,全面掌握中央单位用地的数量、规模、结构、分布和地上建筑物状况。要结合中央单位的远景规划及近期发展需要,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央单位建设用地规划,引导和控制用地布局,逐步实现办公、居住用地的相对集中。要合理、高效、集约利用存量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强化中央单位用地的处置管理,加强土地资产处置收益管理。

二、加强和改进办公与业务用房使用管理

近年来,通过强化办公与业务用房权属的集中统一管理,办公与业务用房占用和配置苦乐不均的状况有所改变,办公与业务用房由各部门自行规划、建设所造成的难以相互调剂,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在继续推进产权变更、清理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办公用房集中管理和整合力度,提高使用效率。要统筹安排,加快制定办公用房使用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努力推进相对集中办公区建设;要通过购置、租赁、拍卖、出售、置换、委托管理等方式,积极盘活办公与业务用房存量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要加快建立企事业单位占用办公用房租金制度和办公用房资产评估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办公与业务用房建设、使用标准,规范建设、维修和使用程序;要尽快开展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京外(境外)机构办公用房普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三、加强和改进投资与建设管理

“十五”期间,国家加大了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领域的投资,完成了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教育部、体育总局、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会等一批办公楼新建和改造项目,新建了一批部级干部宿舍,完成了锅炉改造、电梯更新等基础设施设备改造,改善了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条件。但是,机关建设项目在投资和建设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前期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审批程序履行不到位,投资成本控制水平有差距,专业化管理程度不高,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的问题依然存在。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投资效益。要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工程绩效评价制度,切实做到“立项有评估,投资有评审,竣工有评价”。要建立项目储备库,规范项目储备程序。要推进项目“代建制”,在项目前期和施工阶段都要实行专业化管理。要加强项目监管,实现对工期、质量、投资等方面的动态控制,加强对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管。

四、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十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了住房分配货币化,并稳步推行了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初步建立了多渠道并存的住房供应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日益完善;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制度基本建立。但是,还存在职工购房支付能力低、适应职工需要的住房供应不足、物业管理和供热体制改革滞后、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职工住房的各项制度,逐步实现多数职工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新职工和家庭困难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不断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要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兼顾对全国尤其是对北京地区的影响,进一步完善补贴制度,综合配套和协调推进住房供应、物业管理及住房交易等项制度改革,提高住房保障能力。

一是完善住房补贴制度。根据中办、国办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若干意见》,综合考虑北京地区房价居高不下,以及职工住房标准、房价收入比、职工合理负担、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建立住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改善住房供应和管理。要多渠道解决职工住房的供应,引导和鼓励领取住房补贴的职工通过市场购买和承租普通商品住房,购买北京市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要加大集中建设职工住宅力度,利用自建、联建、合建、团购、住宅调剂等渠道提供更多房源,让职工能买到合适的住房;要加快危旧房、筒子楼和老旧住宅区基础设施改造,切实改善困难职工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要改进职工住宅建设和销售管理,建立周转住房制度,完善职工购房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要加快建立职工住房档案,鼓励职工进行住房交易。

三是稳步推进住房管理社会化。要逐步建立中央国家机关住宅小区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新型住宅管理体制。按照专户存储、按栋设账、业主决策、专款专用原则,完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提高住房管理水平。稳步推进采暖和物业管理货币化改革。今年,要结合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制定《关于做好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启动中央国家机关住宅物业管理体制改革。要根据建设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北京市供热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建立供热单位直接面向用户收费的制度,以及中央国家机关职工采暖费补贴制度。稳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既有住宅供热分户计量和外墙保温节能改造试点。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锅炉房供热住宅实施按用热量计量收费试点。

五、进一步抓好建筑节能工作

节约能源资源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批示和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率先垂范、先行一步。近年来,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各项节约管理措施,开展节能改造,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才刚刚起步,还任重道远。据统计,建筑能耗占机关能耗总量的70%以上,我们一定要把建筑节能作为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前一段时间,我们对在京中央机关10个部门的办公建筑进行能耗调查和节能诊断,发现各被测建筑的能耗普遍偏高,还存在空调、照明等系统设计不合理、缺乏调节和运行管理不当等问题。我们将这些单位办公建筑节能诊断情况向国务院领导作了专题报告,曾培炎副总理和华建敏秘书长对此做了重要批示,要求我们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机关建筑节能工作,使机关节能真正走在社会前列。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抓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要针对既有建筑存在的设计不合理、能耗高等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和先诊断、后论证、再改造的程序,科学制定节能改造方案,提高节能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抓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评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设计、施工、调节、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的节能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倡导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努力建设一批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办公建筑。

三是要加快完善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和制度。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建筑节能中长期规划、建筑能耗定额标准和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加快建立机关建筑能耗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采购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

四是要抓好节能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要分层次、有计划地对能耗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大节能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资源意识、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本文系焦焕成在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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