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 切实提高机关事务工作水平
—— “十一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
“十一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的要求,牢记服务宗旨,转变管理方式,创新保障模式,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勤俭节约,认真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切实提高机关事务工作水平。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必须坚持服务宗旨。坚持把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作为机关事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政府管理的客观需要,着眼机关运转的实际需求,以管理为核心、服务为基础、保障为目标,用管理促进服务,以服务强化保障。改革和拓展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制度和标准,改进服务手段,高效完成各项服务任务,努力为党中央、国务院服好务,为中央国家机关服好务,为广大干部职工服好务。 ——必须注重统筹兼顾。准确把握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能定位,科学分析制约改革发展的主要矛盾,既要统筹社会发展和机关办公、职工生活改善的合理需求,解决好财力增长有限和需求不断增加的矛盾,也要强化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解决苦乐不均的问题。既要统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国家发展改革、财政、建设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为机关事务工作创造良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也要协调内部管理、服务、经营等不同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分工和权责关系,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注重实际工作效果。注意把握改革、管理、服务工作的力度和进程,兼顾干部职工的承受能力,确保政策配套、制度衔接和队伍稳定,推动工作平稳协调发展。
——必须改变管理方式。坚持把加强管理作为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根本措施,实现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突破粗放型、经验化传统管理模式的束缚,向集约型、专业化现代管理模式转变。大力推行依法管理,不断完善法规制度,统一服务保障标准;积极推广量化管理,加强数据采集和定量分析,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稳步推广信息化管理,改革传统管理手段,推进管理技术革新;逐步强化绩效管理,注重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必须推进改革创新。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动力和战略基点,树立改革创新的观念,拓展改革创新的视野,健全改革创新的机制,推动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理论创新。准确把握机关事务工作的内在规律,努力探索改革创新的办法,重点推进创新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完善机关事务保障制度和改进后勤服务运行机制的工作,着力解决关系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持续、和谐、健康发展。
——必须坚持勤俭节约。践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带头弘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持把厉行节约的原则贯穿机关事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合理安排各类投资,合理使用各类经费,合理利用各类资源,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综合运用市场机制和竞争手段,加大能源资源节约力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廉洁、务实、高效政府建设,逐步实现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的目标。
主要目标是:坚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在建立集中统一、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科学规范、系统完善的保障制度,市场导向、多元并存的服务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努力实现管理水平、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为保障政府运转、降低行政成本、构建和谐机关作出积极贡献。(摘自《关于印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管办[2006]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