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严格对废弃油的管理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7-04-1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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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昌

 

    一、废弃油的来源:废弃油又名为废油,是指生产生活中已经应用过的下脚油,且没有经过再次利用遗弃的下脚油脂料(以下简称“废弃油”)。废弃油主要可分为生产和生活性废弃油。生产性废弃油主要指工业生产中常见的柴油、汽油、机油和化工油脂等剩下的脚油渣,包括生产机械洗涤油、传动润滑老油等,均属于生产性废油;而生活废弃油主要指常见的植物油、动物油两大剩余和排放的废弃油渣和泔脂水。植物油、动物油也可分为生产性(化工)油类和生活性(食用)油类。
    二、废弃油的流向:据多年的观察,现在废弃的油脚(渣)和泔水脂的流向不容乐观。这些废弃油大多直接进入水渠(地沟)江河、湖泊、大海和土壤之中。有些生活性废弃油未经合法许可生产加工反流到市场,进入到家庭、甚至摆上了餐桌。直接危及环境、危害社会、危害百姓。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没有回收擅意排放、无意中流掉的生产和生活性废弃油,分别为1.0~2.0亿吨和1.0~1.5亿吨左右(东南沿海占一半左右即50%上下的废油)。据了解,现在通过不正当途径回收的废弃油占废弃油料的5~10%左右,绝大多数去向不明;而且这些回收的废弃油没有按国家标准的要求再生产,按规定准入市场利用的概率非常低,危害性极大。
    三、废弃油的利用价值:如生活性废弃油生产再加工为成品油料,是含铅量极低(可以忽略)的生物柴油,可以取代矿物性质的柴油,有燃烧净、异味少、无异物的优点,是绿色环保生态型柴油。
    四、对废弃油的管理:
    国际上,如美国、日本、瑞士、英国等国对此非常重视,均有政府统一管理、统一回收、统一按循环经济的要求再利用,按规定标准准入市场,政府给予一定的贴补。
    1.需要政府统一管理,定点生产再加工。如果将这些废弃油经过综合协调、严加控管,确定一到两个加工点,特别是对生活性废弃油进行统一再加工,可以提炼出生物柴油。这样一方面,可以补充能源不足部分;另一方面,可以大大改善环境。而且,该柴油系绿色生态型,国际上大力发展生物柴油的开发。美国几个大洲均设一个加工点,制成统一标准进入市场,凡是车辆用该油类的给予其他的优惠。
    2.要建立长效机制,制订针对废弃油管理的法律法规。我国政府尽管“三令五申”禁止乱倒乱丢废弃物(废弃油料);但并未引起普遍关注。原因是废弃物与人们生活习惯息息相关,若不注意,陋习行为时常发生。因此,利用废弃物,必须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高度引起足够重视。重点打击未经合法许可收购、生产加工的非法油料流向市场。
    日前,国家卫生部门针对生活废弃油(包括地沟油和口水油)流向市场、流进家庭、流上餐桌有所抬头的现象,正在全力打击。如生活性的废弃油料比较容易流入的场所和场地,有小摊制作点、小餐馆(不规范的私营饭店和宾馆)、建筑工地,有些还有进入了城市的零售批发商店等等。这些不法经营户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贪图便宜大量收购,铤而走险。这些现象一旦泛滥,后果将不堪设想。据了解,现在北京、上海、江苏、深圳等地将纷纷严加控管废弃油的流向。
    3.要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作用。企业自主创新生产的,要给予政策扶持。如相关的税收政策优惠,油料销售价格的贴补等。还有各地在治污的同时,可以将前端污水和油污分捡、分块提取排放,既可以降低治污的成本,又可以大大提高治污的效率和效益。
    废弃油类的管理和规范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之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推进节约型社会的创建。

 

(作者单位:绍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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