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综治工作全方位
管理模式”的内涵与启示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8-09-2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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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在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中,十堰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的工作思路,在探索党政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走出了一条适应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展和管理的新路子。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十堰市机关事务工作部门对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被概括为“独家管理模式”,特别是近几年,十堰市机关事务工作部门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创新性实践,则被概括为“综治工作全方位管理模式”。可以说,市委市政府机关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全方位管理模式”是在过去“独家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实现了新的突破,“围绕一个目标、两轮并举、弘扬‘三创精神’,实施四大创新机制”是其主要内涵和鲜明特征。
    围绕一个目标:打造“和谐平安机关”
    过去,入室盗窃和进机关“拎包”的案件时有发生,并曾被有关部门予以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针对这一问题,2004年,十堰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此痛定思痛,围绕打造和谐平安机关为目标,深入机关辖区调查研究,虚心倾听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梳理,寻找到了一条做好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径,大力实施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全方位管理模式这一民心工程。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中,机关事务工作部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受益、谁出资”的要求,坚持条条管理与部门管理有机结合,注意防止管理上脱节。三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机关三个大院办公和住宅区未发生重大火灾和社会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且受到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受到干部职工和居民的一致好评。十堰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连续三年分别荣获市区综治委“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两轮并举:发挥业务部门与政府机关事务工作部门的合力
    在打造“和谐平安机关”实践中,综治、公安、消防等部门在政府机关事务工作部门综合治理工作中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起什么样的作用?二者缺一不可。部门与政府机关事务工作部门两手既要有力,又要协同作战。
   (一)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对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治安、防火,综治、公安、消防等部门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帮助和配合机关制订整改方案,完善硬件建设,并督办抓好落实。可以说,目前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机关三个大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位于全市前列。
   (二)充分发挥机关事务工作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三年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机关三个大院分别成立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与辖区59个单位签订了综治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抓住中央、省、市社会治安综治委提出打造“和谐平安机关”建设的机遇,积极与综治、公安、消防等部门密切联系,开拓党政机关综合治理工作新路径。
弘扬“三创精神”:艰苦创业、克难创新、抢先创优加强党政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既需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还需要弘扬“艰苦创业、克难创新、抢先创优”三创精神。做好党政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是一个新的课题,又是一个宏大工程。面对综合治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机关事务工作部门要以艰苦创业构和谐,以克难创新谋突破,以抢先创优鼓士气,坚持“自我筹资、部门支持、政府补助、居民赞助”等多种途径完善综合治理工作硬件建设,推动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上台阶,在新的实践中孕育形成的以“艰苦创业、克难创新、抢先创优”为核心内涵的“三创精神”,成为做好党政机关综合治理工作的强大精神力量,成为“综治工作全方位管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施四大创新机制:责任目标管理、督促检查、细化考核、奖优罚劣创新机制
   “综治工作全方位管理模式”的一个鲜明特色是创新机制,这种创新机制具体体现在责任目标管理、督促检查、细化考核、奖优罚劣等方面。
   (一)探索责任目标管理创新机制,即抛弃粗放的管理方式,实行细化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机关事务工作部门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责任目标管理创新机制。一是组建党政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机关的副书记和副秘书长亲自担任小组长。机关辖区59个部门的一把手为小组成员单位,小组下设综治工作办公室,赋予一定权力,挂靠机关事务工作部门;二是机关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与机关辖区各部门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包括刑事案件、自然灾害案件、防火、防盗、防毒、计划生育、流动人口、房屋出租等。三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根据中央省市综治工作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公布于众,接受监督,增强透明度;四是加强人防、技防、物防“三防”建设。在具体工作中,鉴于电子监控设备投资大,经费紧等实际,机关事务工作部门采取了地方政府拿一点,各部门支持一点,机关事务工作部门自筹一点的办法,解决经费不足问题。目前,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三个大院办公区和住宅区共安装电子监控设备25个,为党政机关办公有序和居民生活环境优美创造了条件。
   (二)探索督促检查创新机制,即摒弃只布置不检查、不落实,实行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工作制。一是抓督办。按年初签订的责任目标和重大节假日工作安排,由小组长带队,深入到办公区和住宅区进行督办检查,发现问题,由领导小组或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下发督办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把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二是抓巡查。三个小组办公室(保卫科干部职工)36名同志实行了24小时巡查制,发现隐患,及时责令有关部门整改,做到防微杜渐,确保万无一失,力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探索细化考核创新机制,即打破做好做坏一个样,实行量化考核,末位淘汰制。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目标,制定以分值考核细则,将细则下发相关单位,年终按照细则实行双项严格考核,即考核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也考核“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情况,以分值排名次。通过严格考核,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三个大院59个单位中,有18个单位受到领导小组的表彰,其中,有8个单位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10个单位受到茅箭区委、区政府表彰。有4名同志受到市里表彰,6名同志受到茅箭区表彰。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机关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四)探索奖优罚劣创新机制,即扭转有奖无罚或有罚无奖现状,实行严格评比,奖惩兑现制。年底前,按照考核细则对机关辖区各单位进行认真检查、考核、评比,实行奖惩兑现,由各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对受到市区以上表彰的单位,必经机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后上报。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机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可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对其予以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目前,十堰市党政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同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齐抓共管的机关综合治理工作新格局。

                                                          (作者系湖北省十堰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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