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人事局建立评选表彰全市
机关后勤先进的工作机制
最近,泰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市人事局出台了《评选表彰全市机关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办法》。《办法》规定,每三年开展一次泰州市机关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每次表彰先进集体18个,先进工作者30名;参评范围为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中承担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职责的职能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含市辖四市两区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其干部职工;受表彰的单位或个人享受市级表彰的相应待遇。
(黄泽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