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提升财务监督水平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稳妥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大力推进财务管理综合改革,为建设节约型财政、廉洁型政府作出了有益探索。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做法
作为宝安区直机关会计集中核算的专职机构,区直机关财务报账中心于2003年初开始着手筹建,2003年7月正式挂牌运行,当时有20个区直机关单位纳入报账中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2005年12月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搬迁后,搬入宝安区政府办公楼办公的区直机关单位都纳入了集中核算,截止目前,已有34个区直机关单位及9个临时机构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在运作过程中,会计集中核算始终坚持预算管理体制、单位理财机制、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三个不变”的原则,对集中核算单位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按照“大厅柜台式办公,前后台分工作业、网络化管理”的模式,对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实行“阳光操作”,实行操作程序公开、理财公正、办事公平,积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及财政监督。
会计核算中心是融会计服务和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会计管理模式,其基本职能是:在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核算中心代理各单位行使资金结算、会计核算职能,同时又行使财政资金的监督职能。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所有开支在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的基础上,再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入账,从而保证了各预算单位开支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专款专用,可以有效地防止资金相互挤占、挪用。所以实行集中核算可以加强对核算单位日常的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宝安区直机关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是通过建立专职的会计核算机构,由专业化的会计人员,运用现代化的会计处理手段和科学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集中办理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具体运作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会计业务的决策者与执行者分离,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也与各核算单位分离,各单位不设会计人员只设置报账员,会计业务处理由各单位处理变为报账中心处理,制止了作假行为。二是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分离,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审批权由单位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由报账中心行使,具体审批人与实际操作人实行分离,形成有效制约机制。三是会计资料的存放管理与单位分离,进一步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四是会计业务处理实行公开,每项会计业务的处理,至少要经过单位经手人、财务审批人、报账员、报账中心前台审核会计、后台主办会计和总会计等六个环节,整个报账处理过程又是在“大厅柜台式办公,前后台分工作业、网络化管理”的运作方式下进行,知情范围扩大、运作过程公开,形成“阳光作业”,从运作机制上有效遏制了舞弊行为。
二、会计集中核算效果显著
1.强化了财务监督力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各单位自设的银行账户,由报账中心在银行为各单位设立分户。预算内资金由财政拨入各单位的基本账户,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先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再按规定拨到各单位的账户上,使预算内外资金由过去的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通过对单位每笔资金的审核,全方位和全过程监督,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财政资金上的随意性,保证每笔资金按预算、按项目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而有效地遏制单位财务收支中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会计信息质量得以保证,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
2.规范了会计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报账中心统一核算,中心调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人员,运用先进的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统一了标准,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3.提高了报账单位的会计法律意识和财务管理意识。
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从管理、控制的手段看,突破了过去的财务管理模式。各单位财务收支都集中在报账中心办理,款项进出都经中心审核,会计档案在中心保管。使整个过程在公开监督下进行。集中核算实行后,各单位领导和报账员会计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经常事先主动向报账中心咨询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及有关的开支标准。对支出审批更谨慎、认真,报账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和财务管理意识明显增强。
(作者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做法
作为宝安区直机关会计集中核算的专职机构,区直机关财务报账中心于2003年初开始着手筹建,2003年7月正式挂牌运行,当时有20个区直机关单位纳入报账中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2005年12月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搬迁后,搬入宝安区政府办公楼办公的区直机关单位都纳入了集中核算,截止目前,已有34个区直机关单位及9个临时机构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在运作过程中,会计集中核算始终坚持预算管理体制、单位理财机制、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三个不变”的原则,对集中核算单位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按照“大厅柜台式办公,前后台分工作业、网络化管理”的模式,对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实行“阳光操作”,实行操作程序公开、理财公正、办事公平,积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及财政监督。
会计核算中心是融会计服务和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会计管理模式,其基本职能是:在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核算中心代理各单位行使资金结算、会计核算职能,同时又行使财政资金的监督职能。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所有开支在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的基础上,再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入账,从而保证了各预算单位开支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专款专用,可以有效地防止资金相互挤占、挪用。所以实行集中核算可以加强对核算单位日常的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宝安区直机关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是通过建立专职的会计核算机构,由专业化的会计人员,运用现代化的会计处理手段和科学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集中办理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具体运作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会计业务的决策者与执行者分离,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也与各核算单位分离,各单位不设会计人员只设置报账员,会计业务处理由各单位处理变为报账中心处理,制止了作假行为。二是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分离,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审批权由单位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由报账中心行使,具体审批人与实际操作人实行分离,形成有效制约机制。三是会计资料的存放管理与单位分离,进一步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四是会计业务处理实行公开,每项会计业务的处理,至少要经过单位经手人、财务审批人、报账员、报账中心前台审核会计、后台主办会计和总会计等六个环节,整个报账处理过程又是在“大厅柜台式办公,前后台分工作业、网络化管理”的运作方式下进行,知情范围扩大、运作过程公开,形成“阳光作业”,从运作机制上有效遏制了舞弊行为。
二、会计集中核算效果显著
1.强化了财务监督力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各单位自设的银行账户,由报账中心在银行为各单位设立分户。预算内资金由财政拨入各单位的基本账户,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先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再按规定拨到各单位的账户上,使预算内外资金由过去的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通过对单位每笔资金的审核,全方位和全过程监督,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财政资金上的随意性,保证每笔资金按预算、按项目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而有效地遏制单位财务收支中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会计信息质量得以保证,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
2.规范了会计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报账中心统一核算,中心调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人员,运用先进的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统一了标准,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3.提高了报账单位的会计法律意识和财务管理意识。
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从管理、控制的手段看,突破了过去的财务管理模式。各单位财务收支都集中在报账中心办理,款项进出都经中心审核,会计档案在中心保管。使整个过程在公开监督下进行。集中核算实行后,各单位领导和报账员会计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经常事先主动向报账中心咨询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及有关的开支标准。对支出审批更谨慎、认真,报账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和财务管理意识明显增强。
(作者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