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
努力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
——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发展历程回顾
改革开放30年,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解放思想、改革奋进、务实创新的30年。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全协)自1995年2月成立以来,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及协会章程规定,在业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紧紧围绕机关事务的中心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了全国机关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一、成立协会组织,构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交流平台
(一)酝酿筹备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尝试。1989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全国政府系统机关后勤工作改革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机关后勤工作的地位、作用和成绩,指出机关后勤是“一条战线”。会后,各地区、各部门对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机关后勤管理体制,转换后勤服务机制,增强机关后勤经营活力,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部门组织了协作组,大部分省(区)市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建立了联系网络,定期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在此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建议国管局成立协会组织,把全国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联系起来,加强机关事务理论、政策和共性问题的研究,组织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进一步推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提高管理、保障和服务水平。
(二)组织成立阶段。1993年,中央《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基本构想,提出了加快机关后勤改革的任务。随后,中编办和国管局联合印发了《国务院各部门后勤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中编办(1993)33号),对国务院各部门后勤机构改革作了具体部署,这标志着机关后勤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实现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机关后勤服务体系,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必然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全国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全体机关事务工作者共同研究与探索,这对构建全国性的机关事务工作交流平台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1993年5月27日,国务院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成立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9月30日经民政部批准注册登记,1995年2月21日,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召开了成立大会。
(三)逐步发展阶段。全协的成立,适应了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发展后勤事业的需要,符合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热切愿望,反映了共同心声。全协成立以后,一些省(区)市陆续成立了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特别是近几年,协会建设蓬勃发展,全国31个省(区)市中,已有23个成立了机关事务工作协会。这些协会在配合主管部门中心工作,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