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内涵辨析
● 祁峰
自“以人为本”写入党中央的文献以来,理论界、学术界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这一哲学命题进行了阐发,研究日益深入。本文拟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思考,对“以人为本”的内涵、实质和意义作一梳理和探讨。
一、“本”的概念
“本”在汉语中是个多义词,哲学视野中的“本”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历史观意义上的本原、源头,与“流”相对,所谓“正本清源”即是这个含义。二是价值观意义上的根本、重要性,与“末”相对,所谓“本末倒置”“舍本逐末”即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世界的本原是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人是不可能成为“本原”的,否则就会通向唯心主义。“以人为本”中的“本”,显然不是前一种含义,而是指后一种含义,即从价值观上来判断,在万事万物中何者最为重要、具有最崇高的价值。因此,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是一个价值观层面的命题,从属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本”强调的是相信谁、为了谁、依靠谁,以及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的问题。
二、“人”的概念
理论界、学术界都认为,“人”是“以人为本”这一命题的关键,问题是:该如何理解“人”的概念?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对“人”进行阐发,结果导致对“以人为本”命题理解的差异。这种众说纷纭的情况也表明,“以人为本”命题自身具有的丰富内涵和鲜明的时代色彩。
(一)从内涵的角度看,对“人”的理解有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的分别。从这个角度谈“以人为本”,重在阐释马克思主义与人本主义、人道主义的区别和联系。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以人为本”的说法,是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的人本主义、人道主义都可以采用和接受的。其实质区别则在于对“人”的本质理解不同。马克思主义从人和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进而把“劳动”“实践”作为“人”的本质。人本主义、人道主义把“人”的本质归结为自然本质或生物属性,它们理解的“人”是抽象的、一般的人,用“永恒的人性”来说明社会和历史。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正如黄楠森先生所指出的,“人本主义把人看成社会的基础,唯物史观把社会看成人的基础”(《关于以人为本的若干理论问题》)。因此,一方面不能简单地将“以人为本”等同于人本主义、人道主义,另一方面也不能因噎废食,对人本主义和人道主义积极合理的因素予以排斥。
(二)从外延的角度看,对“人”的强调是以“非人”(如“物”“钱”“权”等)的因素为参照系的。从这个角度谈“以人为本”,重在纠正片面关注“物”“钱”“权”,损害人的健康、安全、尊严、利益的观念和做法,因而是对“财富本位”和“权力本位”(官本位)的反拨。
在《唯心史观的破产》一文中,毛泽东同志指出:“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将“人”与“非人”的万事万物相比较做出科学的价值判断。当下,一些地方和部门片面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方针,单纯追求GDP增长,不惜以消耗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表面的繁荣,更有甚者,为满足一己之私不惜损害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当代中国强调“以人为本”,是对曲解党的基本路线、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做法的反拨,意在重新强调“人”具有高于“物”的价值,使“人”从边缘向中心回归,变“只见物不见人”为“既见物又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