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9-09-23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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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明熊桂林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后,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迅速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


及时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等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格局。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了将全省省直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市县纳入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范围,并相应明确和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为了全面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省节能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局党组把“节约就是效益、节约就是能力、节约就是发展”作为创建节约型机关的根本指导思想,从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入手,营造“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节能舆论氛围。一是加强节能法规和能源资源形势教育。要求全省各公共机构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让大家熟知法规基本内容,充分理解节能的必要性、基本掌握节能常识。二是加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宣传力度。在邀请海南电视台、海口电视台、海南日报、海口晚报等新闻媒体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同时,要求各公共机构充分利用办公楼电子显示屏、《工作简讯》等载体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将《条例》内容普及到全省各公共机构。三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编印了《海南省公共机构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了节能宣传活动的具体内容与要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厅、教育厅等单位开展了节能技术、产品推介活动、校园节能文化活动,进一步把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推向深入。


抓好学习培训,规范能耗统计


    为规范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今年3月25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集省直机关、各市县节能工作分管领导和各单位具体负责管理人员213人,召开了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会议精神和统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节能工作重点。会议期间,还进行了能耗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为全省公共机构做好能耗统计工作奠定了基础。会后,管理局节能工作办公室应省直各单位及各市县的要求,派出人员协助指导各公共机构开展能耗统计工作,帮助各单位建立了能耗数据统计网络系统,培训了能耗统计技术人员。
加强节能管理,促进节能落实
    为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建章立制和规范节能管理上下功夫。一是完善规章制度。报请省人民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在省直机关深入开展节能活动的通知》,对省直机关开展节能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与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对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了《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海南省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方案》;制定了《“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管理规定》、《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使节能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实施节能改造。对省政府海府办公大楼中央空调冷冻泵进行了节能改造,年用电量节省7.5万度;调减新办公大楼照明灯6000盏,关闭景观照明灯2295盏。在省委、省政府的带动下,其它省直单位和各市县也纷纷实施节能改造,能耗总量明显下降。三是强化细节管理。落实节水节电巡查制度,坚持每天检查水电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关闭忘记关闭的灯和水龙头,及时修理损坏的水电设施设备;控制空调、电梯开户时间;加强公务车辆、办公用品、办公电话管理。四是加强检查督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经常联合省节能执法监察大队对省直机关用电、用水及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邀请电视台、海南日报等新闻媒体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了节能工作全面落实。

                                                                            (作者单位: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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