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
● 刘成厂
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焦焕成在安徽《后勤》创刊100期题词:“坚持科学发展,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既是对安徽省机关事务工作提出了要求,寄予厚望,也对全国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具有指导性、方向性。
建国60年来,随着政府几轮机构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完善,机关事务工作得到了飞速发展,1993年国管局正式提出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方向,近年来,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遇到了许多新的挑战,许多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机关事务迫切需要法制化保障。当前,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如何借此契机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进而推动保障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圆满顺利进行,是机关后勤工作者孜孜追求的目标。
一、努力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提高管理效果
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建立新时期机关事务保障机制的前提和重要目标。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觉掌握和运用科学管理的基本规律指导实践,进一步理顺机关后勤管理体制,规范和强化机关后勤管理职能,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要建立健全科学和合理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机关后勤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必须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对机关后勤工作的重要指示,树立大局观念和系统意识,充分认识后勤工作对机关工作的重要保障作用,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确保后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地位。立足建立集中统一的“大后勤”,科学设置后勤机关的内部机构,把本级各套班子及机关的后勤工作统一管起来,使领导和职能部门腾出更多的时间,集中精力、专心致志抓好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按照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的要求,设立管理机构和服务单位。
二是要科学明确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职能。参照国管局和省管局机关后勤机构改革的做法,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本级机关后勤内部管理体制和服务体制的整体改革方案。在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支持下,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规范机关后勤部门的管理职能,努力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改革保障方式,加强政府集中统一采购,逐步实现后勤保障法制化;建立和完善服务费结算制度,办好服务实体,发展服务产业,促进服务联合,推进后勤服务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根据机关后勤工作的范畴、惯例及全国各地改革实践的情况,建议机关事务管理职能主要应包括:宏观事务管理、财务管理、房地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接待服务管理、总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经营管理、行政中心管理、业务培训等。
三是要努力改进和提高机关事务科学管理方法和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努力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切实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管理绩效。着力提高后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抓好经济、法律、科技、金融、现代管理知识和本职业务的学习,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负责的精神,养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领导能力、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根据后勤行业的特点,制订覆盖全方位过程的配套规章制度,依靠制度进行管理,使后勤管理的各项工作环环衔接相扣,运行井然有序、科学规范;切实建立管理和监督机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认真搞好干部的培养、考核、选拔、任用,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做到能者上、庸者让。要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并实行量化管理,坚持各负其责,严格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绩效,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全力推进机关事务保障法制化进程,努力做到有法可依
只有在机关后勤领域不断建立完善经营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各项法律法规,推进后勤服务向商品化、市场化转变,机关后勤事业才能充分发挥在政府管理领域、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作用,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获得健康、快速、持续的发展。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保障法制化对于做好机关事务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要实现保障法制化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机关事务改革与发展,必须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机关后勤工作保障法制化是依法治国的需要,认识到机关后勤工作保障法制化是适应改革的需要,认识到机关后勤工作保障法制化是自身发展的需要。
其次,要充分发挥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法制化的积极作用。机关后勤工作是为党和政府服务的,实现机关后勤工作保障法制化可推动依法制国,并在全社会的依法治国中起到促进带动作用,实现机关后勤工作保障法制化可推动机关后勤工作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实现机关后勤工作保障法制化,可提高办事效率,防止贪污腐败,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第三,努力推进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法制化。一是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贯穿到机关后勤的日常工作中、贯穿到各项工作中,让每个人都成为普法的义务宣传员和实践者,使依法管理的步伐大大加快。二是要建章立制,依法管理,促进后勤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要推动后勤工作法规的梳理和完善,对现有的后勤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汇编,使后勤保障行为“有理有据”。三是要勇于创新,推动机关后勤大发展。我们要把已有的法律法规学好用好,融入到具体的工作中,融入到后勤实践中,再不断地加以充实、细化,从而打开思路,建立更加有效的后勤服务机制。可喜的是,由国管局起草的《机关事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已送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征求意见,相信不久就会与广大后勤工作者见面。
三、竭力推行机关事务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实践和不断探索,可以说,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与传统封闭式的机关后勤服务相比,体现出了它的优势。然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自身固有两面性,加之推行过程中监管难度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在方向和程度上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好的做法,克服存在着的问题,使之得到完善、又好又快发展呢?
首先,在推行过程中,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应有利于加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机关事务部门只能力求更多的职能,为机关做更多更好的服务,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和作用,才有利于机关事务部门的长远发展。二是应有利于降低机关行政运行成本。对于机关服务,凡自己做能节约成本的就自己做,自己做不好且成本高的就引进社会服务。三是应有利于提高机关的保障能力。我们知道,机关需要服务的项目多而广,机关的特殊性决定,有的服务可以由社会承接,有的就不太适合。四是应有利于机关后勤管理部门及其所办服务中心的发展。
其次,在推行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其两面性。一方面,由于变机关小后勤为社会大后勤,打破了机关办社会的服务模式,在机关服务中引入了社会交流和市场竞争,引进了社会上专业服务公司更为优良、更为高效的服务模式,增强了机关后勤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由于在服务社会化改革中部分服务项目直接由社会上专业公司提供,精减了一部分原本由财政开支的工勤人员,减少了财政支出,为政府机构改革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强调服务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对服务的保障性质认识不足。
再者,在推行过程中,要认真对待和把握其两个层面。一是“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负责机关事务和后勤服务管理,由机关服务中心或其它服务机构承办后勤服务。二是“引进来,走出去”。打破机关服务和社会服务之间的壁垒,把专业化、高水平的社会服务通过租买的方式引入机关;机关后勤自身具有发展优势的项目同时也向社会服务,即所谓“对内服务、对外经营”。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政事分开”是有限度的分开。第二,“管办分离”应当适度、有所选择。机关后勤是否需要引进社会上专业水平更高的服务,要看具体情况而定;管与办是不是分离,分到什么程度,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三者密不可分,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机关事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更应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探索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新途径,致力于机关事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开创机关事务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作者单位:蚌埠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