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绩效考评的实践与思考
● 郭文明
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办公室对全自治区部分地市、部门进行了绩效考评试点,其中由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8个地级市、17个区直机关单位进行节能工作绩效考评。从考评结果来看,大部分地市和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在加强领导和落实工作机构,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基本管理制度,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是对公共机构开展的节能工作及其所取得的实绩、效果、效率等实行量化、考核、评价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的一种工作制度。旨在通过这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和手段,不断增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的意识,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中的示范作用。
一、树立科学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构建科学有效的绩效考评体系
(一)树立科学观念。构建科学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各级政府的指导思想和管理方式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我们以往对各级政府的考核过于强调GDP的增长,对环境和资源保护虽然也很重视,但缺乏严格的考核指标,导致各级政府重投资轻效益,重项目轻环保,重资源开发轻资源保护,教训是极为深刻的。因此,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机关,就是要让各级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管理经济社会,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而相应建立科学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正是实现这一重大目标的强动力。同样,对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
(二)增强责任意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公共机构应把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节能领导小组,明确主管职能机构,指定业务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公共机构必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治区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计划、有保障、有考核、有总结。这是责任,不但是公共机构的领导,所有履行节能工作职责的公务人员都必须认真负起责任,在落实责任制的过程中,要真正把绩效考评的各项指标分解到人,落实到各个岗位,严格按照绩效考评的要求抓检查、抓监督、抓日常考核、抓任务落实。
(三)构建科学有效的节能考评体系。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区市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和指标说明的通知》(桂绩效办发[2009]48号)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桂政管[2009]95号),在全区8个地级市和17个自治区级公共机构进行了年度节能考评,虽然已经形成基本的工作思路和办法,并在实施考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实效。但考评的操作性、客观性、准确性、权威性仍然存在不足;而且年度考评只集中在年底进行,无论从考评的过程还是从考评的结果来看,也都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导向性和针对性。因此,我们必须努力构建科学有效的节能考评体系。
构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体系,要以切实降低公共机构的行政成本,促进节能绩效最大化,实现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目标为最终衡量标准,这样有利于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共机构进行科学权威的管理;有利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整体推进、及时指导、有效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因此,其考评体系必须是全面性、综合性、适用性、公正性的,包括考评的指导思想、实施范围、目标任务、标准内容、责任分工、运行程序、操作规程、奖惩制度等等。通过发挥考评体系的功能作用,不但可以有效地避免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监管过程中的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还能够有效地增强节能监管工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指导性。
二、坚持绩效导向,完善考评机制,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工作
(一)坚持绩效导向。开展节能绩效考评工作,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节能目标。这是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的方向和目的,既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而不是单单为了考评而考评,更不是搞形式、装样子,敷衍了事。因此,担负考评工作的节能管理部门要始终牢记工作宗旨,坚持原则,严格执行绩效考评办法,认真做好考评工作;被考评的公共机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节能绩效考评工作的意义,明确绩效考评指标任务,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通过考评切实促进节能工作。
(二)完善考评机制。科学有效的节能考评体系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为什么考评?”、“谁来考评?”、“考评什么?”、“如何考评?”“考评结果怎么办?”等各个环节,促使我们在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办法》过程中,不断总结,修改完善。一个完善的、科学的、有效的节能考评机制,就是要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资源(资产)实力,通过绩效考评手段的有效推动,产生节能的效益效能和效率。并通过具体实践经验予以证明,不断修正,趋于完善,使我们所要实施的绩效考评办法逐渐形成较为成熟的、定型的、科学的长效机制,不仅能够全面反映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工作的组成要素、结构形式、功能特点、相互关系和作用;同时能够充分反映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深入开展节能绩效考评工作。
要充分认识开展节能绩效考评的意义。公共机构的领导干部要从理性认识、科学思维和实施决心等方面努力做到高瞻远瞩、提纲挈领,这是开展节能绩效考评取得实效的关键。实行绩效考评,按工作实绩来决定对领导干部的奖惩,就是让队伍管理实现由个体决策(领导说了算)向科学决策(制度说了算)的转变,避免盲目决策、粗放管理。因此,公共机构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建立正确的权力观、决策观、政绩观,正确看待绩效考评措施带来的得与失,高度重视绩效考评的过程和结果,从而推进节能工作更好地开展。
要把节能绩效考评的压力变为动力。绩效考评的实施,将给公共机构及其岗位人员带来工作和心理压力。因此,公共机构的领导干部要以科学的管理理念为指导,努力在管理中体现人文关怀,为大家创造适合的工作、生活条件,解除其后顾之忧,从而充分调动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岗位人员要在正确认识开展节能绩效考评工作意义,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保持良好心态,敢于应对考评,及时总结经验,克服困难,弥补不足,实事求是地按照考评的要求做好准备,保障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正确处理形式与内容、全面与重点的关系。听汇报、看材料等仍然是实施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和评定依据,但也要注重深入实地进行暗访检查和平时抽查,促使考评工作的内容与形式相统一,而不是相背离,防止负面效果。开展绩效考评一定要处理好全面与重点的关系,要正确把握建设节约型机关这条主线,紧紧抓住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这个重点,协调和处理好中心工作与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的关系,不能忽视日常工作,也不能忽视基础工作。
要及时、公开、透明地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开展节能绩效考评的程序要科学合理,考评工作要及时、公开、透明。要重视平时的考评,如按正常程序进行月、季度、半年、全年的总结、考评、公示、复议、认定等日常考评工作。避免一个季度或半年、甚至一年才进行一次突击考评,使考评工作失去及时性和真实性。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维护绩效考评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要落实绩效考评奖惩制度。如果绩效考评的结果不与参评单位和参评人员的利益直接挂钩,不能落实严格的干部任免、奖惩制度和经济利益分配制度,这项工作就将流于形式,甚至还会挫伤公共机构及其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切实落实绩效考评的奖惩制度。《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考核完成后,在考核优秀单位中,按40%比例给予表彰奖励,授予“先进单位”奖牌,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在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制定整改措施,并以排序方式通报考核结果。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关键是抓好落实。
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工作将在全区铺开,树立科学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坚持绩效导向,完善考评机制,对于构建科学有效的绩效考评体系,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工作,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和推动作用。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