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多元化途径切实保障职工住房权益
● 陕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陕西省省直机关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始于1989年。1998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省直机关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立办公室(简称房改办),统一负责省级机关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十几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密结合省直机关实际,在国家和陕西省以及西安市住房政策框架内,积极推进住房制度创新,努力探索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对策和方法,最大限度地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以住房制度改革为契机,努力探索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多元化途径
住房制度改革前,我省省直机关职工住房问题较为突出,仅无房户就有近万人,每年还要招录大学生、接收军转干部1200人左右,而且住房未达标房还有相当数量。针对这一现状,我们以住房制度改革为契机,努力探索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多元化途径,有效缓解了住房供需矛盾。
一是积极指导省直单位建设职工住宅。2000年以前,我们依据国务院和陕西省政府关于职工住宅建设的有关规定,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积极指导省直单位建设职工住宅,加快实施广厦工程。从1997年开始,先后建成了丰园小区、文化广厦、公安广厦、卫生广厦、科技广厦、农业广厦等10个住宅小区,解决了3000多户职工住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职工住房紧张的严峻局面。
二是努力集中建设职工住宅。2006年,建设部等三部委《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印发后,我们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国管局和兄弟省市做法,开始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难问题。2009年建成省直机关明园小区,解决了1368名职工的住房问题;目前正在建设的省直机关三爻小区,建成后将解决5000户职工的住房困难。
三是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我省省直机关现有的职工住宅,相当一部分建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使用年限长,破损较为严重,而且设计结构不合理,存在水厕、热源、气源不到位及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省直机关房改办经过认真勘察,严格审核,对危旧的老住宅统一规划,逐步实施改造。目前有10个单位正在进行危旧房改造,仅此一项,就可使5000多名职工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二、以解决无房户和生活困难职工住房为重点,大力促进和谐机关建设
近年来,我们重点加大解决无房户、生活困难户住房问题力度,逐步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有力促进了和谐机关建设。
一是优先解决无房职工的住房问题。在住房配售上,始终坚持无房户优先、兼顾住房条件较差职工的原则。近年来,累计解决了近8000名职工无住房、住房条件较差的问题。根据部分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由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帮助这部分职工较好地解决了购房资金无着落问题,从根本上保障了大多数职工住房问题的解决。
二是想方设法解决生活困难职工住房问题。目前,省直机关仍有部分职工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生活困难,主要集中在省直机关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长期以来,这些职工住房条件难以改善。我们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利用现有资源,想方设法,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如我们管理局所属的单位,有参公管理的,也有全额、差额补贴的,还有自收自支的,好多职工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为解决好这部分职工住房问题,我们多方筹措资金,利用长期闲置原省政府机关服务学校土地建设了长乐坡职工住宅小区,为126户生活特别困难职工解决了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