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公务车集中统一管理成效显著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1-03-2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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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文浩

    近年来,济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五统三定”管理体系建设,实行统一编制、统一购置、统一牌照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以及定点维修、加油和保险,搭建起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五统三定”管理的政策体系大框架。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各单位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核定车辆编制和购置申请,规范公务用车申请、办理和回收程序,根据市级机关机构调整和车辆编制情况调配公务用车,将车辆处置所得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未在定点服务单位维修、加油和保险的,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不予结报。种种有力举措的推出,使我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大力做好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一辆小汽车缓缓驶入某加油站。
    “对不起,您的加油卡是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卡,您的车号与卡内车号信息不符,我们不能为您加油,请使用本车对应的加油卡加油”。加油员对司机说。
    “不好意思,可能我拿错卡了,能不能先少给我加一点,油箱里快没油了”。司机说道。
    “对不起,这是我们公司的规定,如果我违规给您加油,最高会受到公司开除的处罚”。
    听到这里,“司机”露出了微笑。原来这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对定点加油服务商进行暗访。去年1月1日以来,我市对纳入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结算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实现了对每辆公务用车加油状况的实时监控,杜绝了公车私用、违规加油等现象的发生。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审核公务用车编制,从严控制公车配备标准,工作用车单车价格下降20%,节省财政资金80万元以上。鼓励购车单位使用自筹资金购置公务用车,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公务用车比例下降60%。把好加强机关号牌发放管理关口,逐一审核公务车辆号牌发放申请,做到发放零差错,累计批复新购车辆号牌60个,通过车辆拍卖、报废回收号牌57个,拒绝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悬挂机关号牌申请36件。

    科学管理,热情服务,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集中统一管理的目的不是为难用车单位,而是节约财政资金,实现规模效益,便利用车单位进行车辆内部管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蒋向波这样理解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后,用车单位不仅省去了以往管理公务用车的麻烦,节省了部分车辆维修、加油、保险支出,而且得到了更好的车辆保障服务。
    现在,只要打开电脑,上网进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信息管理系统,全市所有公务用车的使用、维修、加油、保险等情况一览无余,项目明细无一遗漏。每台车的保险时间、项目、金额,维修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所换配件的品牌、型号、价格,每辆车每次加油的数量、时间等都清清楚楚,相比以往分散管理的方式,大大便利了各单位对本部门车辆的管理。
    根据单位车辆运行情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公务用车跨部门调配,在不购置新车的情况下,满足车辆缺编单位用车需求,缓解了用车矛盾。事实证明,公务用车“五统三定”集中统一管理的实行,切实为用车单位提供了便利,受到了一致欢迎。调查显示,用车单位对车辆保障服务满意率达99.5%。

    创新模式,拓宽思路,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新突破

    节省财政资金,努力实现规模效益最大化是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最终目的。为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拓宽思路,走出了一条公务用车管理的新路。
    以前,使用年限较长的公务用车只有报废一种处置方式,现在,引入了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评估,依据结果确定拍卖或报废。截至目前,共处置16家单位公务用车76辆,其中集中报废31辆,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45辆,获得处置资金49.2万元,增加处置收益47.4万元。
    将公务用车维修、加油和保险纳入政府集中采购,通过集中谈判实现公务用车维修、加油和保险费用下降。公车加油价格比同期市场零售价每升优惠0.1元,商业险保费下降8%、交强险保费下降4%,预计全年可节省加油费用42万元,车辆维修费用200多万元,车辆保险费用100多万元。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的规模效益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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