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1-07-25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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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彤

    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必须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立足实践,切实增强防治“小金库”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治理“小金库”问题,多次明令禁止,坚决加以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新形势下,扎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必须深入了解情况,全面把握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务求工作实效。
    从表现形式看,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主要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7类,可谓来源五花八门、形式多种多样。
    从产生根源看,“小金库”的产生及蔓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思想的滑坡、利欲的驱动是导致“小金库”滋生的根本原因;监督的弱化、权力的失控为“小金库”的生长提供了空间;检查的不力、惩处的弹性为“小金库”的蔓延创造了条件。此外,地方部门本位利益驱动及单位负责人法纪观念淡薄等也是“小金库”存在的重要原因。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共同作用,导致“小金库”屡禁不止、屡治不清、屡查屡犯。
    从内在特点看,虽然“小金库”资金来源不同,表现形式各异,但都具有以下特点:违规性,无论资金来源还是资金去向,都违反财务管理的制度规定,损害国家和单位利益;隐蔽性,在单位财务会计账目中不予体现,控制在极少数人手中,既得利益者往往守口如瓶;随意性,资金使用随心所欲,任意支配,不受约束和监督;腐蚀性,潜藏于单位内部,为各类腐败行为提供条件。
    从影响危害看,“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流失,而且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甚至诱发一系列腐败问题,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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