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定额管理
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济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9年以来,济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围绕解决“怎么算节能、怎么算不节能”这一影响和制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的根本问题,历时近两年编制出了《济南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定额》,并在全市选择部分公共机构进行了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主要内容
《济南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定额》包括用电、用水、公务车用油三个方面。
(一)用电。分计算机、打印机等7项办公设备用电定额,电梯、风机等10项公共设备用电定额,商业网点设备等3项配套设备用电定额。公共设备中,照明设备和空调设备单列,且照明设备针对办公室、食堂等五种区域分别确定了不同灯具的用电定额;空调设备针对集中和分散两大类空调系统、制冷和制热两大功能,区分四种建筑类型的十八种外围护做法,确定了288项用电定额。每项定额均有人均年用电量和单位建筑面积年用电量,分别套用计算,得出的较大值为年用电定额。
(二)用水。分行政办公用水和职工食堂用水两项定额。其中,行政办公用水,人均年用水定额13.75立方米;职工食堂,每日供应一餐,人均年用水定额6.88立方米,每日供应两餐,人均年用水定额13.75立方米。各公共机构根据自身实际,简单计算,即可获得年用水定额。
(三)公务车用油。分单车年用油和单车百公里耗油两套定额。其中,单车年用油定额2400升,所有车辆统一;单车百公里耗油,根据车辆品牌、型号、排量、变速箱类型、购置年限,确定了17个系列、123项定额。各公共机构以单车年用油定额乘以公务车数量计算出的公务车年用油定额为第一约束性指标,单车百公里耗油定额为第二约束性指标,公务车年实际用油量在年用油定额以下视为合格;如超出,各单车百公里耗油量均在单车百公里耗油定额以下也视为合格;两项指标均高于定额视为不合格。
二、编制过程
为做好编制工作,我们抽调专业力量,成立专门班子,并邀请清华大学、山东省住建厅、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同圆建筑设计院相关专家担任顾问,历时近两年调研、分析、编演,十余次专项论证,两次专题论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济南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定额》。
(一)深入调研,理清思路。在做好能耗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市公共机构的40栋代表性办公建筑的用能情况进行了摸底,对社会用水指标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全市61个单位、106款车型、367辆公务车耗油情况和行驶里程数进行了跟踪统计。在此基础上,理清了思路:用电方面,对代表性建筑进行全面统计、计量、分析后,以此为基数,对其他建筑按建筑标准、用能方式、设施配置标准等因素,分别以理论计算、跟踪监测、加经验分析的方式确定相应调整系数,对基数套用相应调节系数后形成相应用电定额。用水方面,按照《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结合实际,确定用水定额。公务车用油方面,本着限制高油耗车辆、满足正常办公需要、制约少数浪费现象的原则,通过统计、分析,结合相关参数,形成单车年用油和单车百公里耗油两套定额。
(二)突出重点,找准基数。用电方面,以建筑节能情况较好、用电项目较为全面的龙奥大厦为重点,对其1000余块电表进行为期一年的数据抄录,找出规律,分空调、照明、电梯等用电系统计算人均年用电量和单位建筑面积年用电量,作为用电定额基数的编制依据。用水方面,将市直机关年度实际用水量与《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指标进行对比,确定套用该标准的可行性。公务车用油方面,对统计数据进行汇总、筛选、分析,计算出全市单车平均年用油量、各机关单车平均年用油量、主要车型单车平均百公里耗油量。参考国家工信部《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和国管局公务车用油定额,找出主要车型单车平均百公里理论用油量,并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
(三)结合实际,确定系数。用电方面,以理论计算、建筑标准系数、经验系数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各类办公建筑照明、制冷、制热用电系数。其中,照明用电,主要参考光通量指标;制冷、制热用电,根据实际,使用热工模拟软件,建立五个代表性建筑模型,模拟计算各种外围护做法制冷、制热理论用电量,与龙奥大厦对比形成系数。用水方面,确定行政办公类用水标准为每人每天50升,食堂用水标准为每人次25升。按照每年250个工作日计算,并考虑节假日加班,适当上浮10%计算指标。公务车用油方面,经测算,单车平均年用油在2400升以下的公共机构占80%以上,确定单车年用油定额为2400升;以国家工信部《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为主,结合实际,将公务车按品牌、型号、变速箱类型、购置年限,逐一列出百公里耗油定额。
(四)反复论证,形成定额。在贯穿编制过程的十数次专项论证的基础上,邀请专家对用电定额进行了专题论证。大家一致给予肯定,并对灯具类型划分、用电系数计算和部分相关参数提出了改进建议。邀请专家和市直机关长期从事车辆管理的同志,对《济南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综合论证。大家一致认为,济南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量定额的编制达到了在一定范围内试行的标准,可在试行成熟后进行推广。
三、配套措施
为充分发挥能耗定额的作用,建设了公共机构能耗监控平台,出台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考核办法,做到了公共机构能耗有标准、能计量、可考核,形成了完整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监督考核体系。
(一)建设公共机构能耗监控平台。建设了集管理监督、指挥调度、信息共享、形象展示于一体的公共机构节能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综合管理平台——济南市公共机构节能监控中心,实现了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公务用车管理、龙奥大厦管理服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程统管统建、政府集中采购6个方面的全过程、智能化、集中统一管理控制。
(二)出台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考核办法。办法规定,每半年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与节能改造资金申请挂钩。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全市节能减排综合考核体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纳入省市文明单位考评体系,实行“一票否决”;纳入市政府表彰序列,每年举行一次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表彰奖励。通过有奖有惩、真奖真惩,激励约束全市公共机构做好节能工作。
四、初步成效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监督考核体系形成后,选择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进行了用电、用水定额管理试点,选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单位进行了公务车用油定额管理试点。运行一年来,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走向深入。定额的编制、试行,为节能监督、考核、奖惩、审计等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定额标准,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等工作社会化改革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有了重要抓手。有了定额、监控平台、监督考核办法三个重要抓手,机关事务局就掌握了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动权,就可以督促各公共机构做好节能工作,实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
(三)公共机构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各公共机构经常到机关事务局查询能耗情况,能耗超标的更是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努力降低能耗水平。有的还在现行定额的基础上进行了有益尝试,为能源消耗量定额管理的推广积累了经验。
(四)公共机构能耗水平下降。根据能耗监测,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用电量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90.47度下降为215.17度,降幅25.92%;单位建筑平均电耗由原来的每平方米每月5.08度下降为4.18度,降幅17.64%。其中,人均办公设备用电量每人每月22.06度,远低于每人每月40度的定额标准。
济南市的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目前还在试行当中,还有一些地方不够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试行情况,进一步提高定额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能耗监控平台的覆盖面,提高节能监督考核办法的行政效力,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监督考核体系,为做好济南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