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工作合力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吴秋艳
山东省汶上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以来,围绕公共机构节能,积极履行职责,注重多管齐下,汇聚工作合力,稳步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序开展。一、建立机构,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
组织节能是保障。为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汶上县以机构建设为抓手,于2011年8月成立了汶上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置了节能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立了汶上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监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2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了《汶上县“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对公共机构节能目标量化,确定以2011年为基数,实现年节电5%、节水5%,单位人均能耗降低5%。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的节能降耗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扩大宣传,强化节能意识
节能意识是基础。汶上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今年年初申请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经费列入全县财政预算。印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重点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办法》,全面掌握基本内容,做到准确理解、正确执行。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的通知》和宣传资料,要求各公共机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和制作宣传图版等形式,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健全制度,推进管理节能
管理节能是根本。汶上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着力强化管理节能,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各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及其工作职责,努力发挥其桥梁纽带、联络督导和综合协调作用。为提高联络员队伍素质,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培训工作会议。通过培训,联络员思想认识大幅提升,业务能力明显增强。针对全县能耗底数不清、基础工作薄弱的情况,实行公共机构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各公共机构从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入手,规范开展能耗计量、记录和统计,全县能耗统计报表上报率为100%。同时,该局印发了《汶上县县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各单位注重日常节水节电,避免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现象,禁止使用电磁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建立健全了定期巡查、跟踪咨询、维修反馈和全天候值班监控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科技运用,推进技术节能
技术节能是关键。为实现公共机构节能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汶上局突出抓好技术节能,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科技产品。加大对县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的节能改造力度,将走廊灯开关更换为声控开关,把照明灯具更换为节能灯具,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诊断和改造,更换高效水泵,加装节能设备,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室内温度,卫生间冲水设施更改为人为控制的冲水阀门,从源头上有效节约了用水、用电。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注重建筑节能,采用地源热泵中央空调,安装外窗隔热中空玻璃窗,使用急速型聚温板等节能新材料。在干部公寓装修过程中,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提高科技节能新产品使用率。积极引导公共机构自身开展技术节能,对办公区水电管网和卫生设施进行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
五、目标考核,确保节能质量
监督节能是手段。为确保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汶上局坚持把考核督查作为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手段,制定出台了《汶上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目标考评办法》,并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督查考核。把全县86处公共机构列入考核范围,规定采取自查自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将考核细则具体到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组织建设、制度管理、宣传培训4大体系14个方面,考核分值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千分制中占25分,考核结果将上报县委、县政府,严格兑现奖惩,有效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视力度。
(作者单位:山东省汶上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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