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创建绿色低碳机关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3-04-09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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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英俊

    2012年,青岛开发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机关,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呈现出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广泛参与、成效初显、能耗下降的喜人局面。

    一、突出重点领域,加强重点单位节能监督检查

    一是全力抓好系统内节能工作。节水方面,适当调整洗手间控制阀,降低出水流量, 年节约用水约1000吨;对动力站蒸汽管道进行改造,增设疏水管道及旁通阀,充分回收利用管道内蒸馏水;对纯净水管道进行改造,将废水回收到楼层卫生间再利用,年可回收利用水资源2000吨左右,节约资金约6000元。节电方面,将机关办公楼、宾馆亮化灯具全部更换为LED灯具,楼层照明灯具改造成隔三亮一,走廊照明灯具改造成声光控制,对新风机组加装时间继电器,合理控制开启时间,有效节约用电。积极尝试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管委办公大楼空调系统安装了智能变频节电控制装置,年节约用电量约30%。节汽方面,对空调机组加装了新型自动排污过滤器,可有效避免大颗粒杂质堵塞管路,大大提高了设备的运行效率及使用寿命,预计年可节约蒸汽费用及空调维保费用27000多元。
    二是开展教育、卫生系统节能检查和调研。教育和卫生系统所属的学校和医院是公共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全区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今年上半年,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教育和卫生系统下属的部分有代表性的学校和医院进行了节能检查和调研。
    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及现场查看设备等方式,检查组全面掌握了学校和医院的节能工作情况、主要能耗设备及节能工作重点,了解了在节能管理和改造方面的经验做法,对探索公共机构节能新思路、推动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效参考。同时,检查组也对教育、卫生系统在节能组织领导、档案建设、能耗统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改进建议,并将检查情况以文件形式分别反馈到教育和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教育、卫生等重点用能系统的节能监管。
    三是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监测。根据能耗统计报送要求,青岛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季度对全区公共机构能耗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重点加强对教育、卫生、劳动等系统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等有独立办公场所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的监督审核,同比分析增减情况,及时与有关单位对接,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增强主动做好节能工作的责任感,确保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内容,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节电专项检查

    节约用电是节能工作的重点内容。针对夏季用电高峰期的特点,为加强全区公共机构节约用电管理,2012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青岛开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区监察局、发改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区50余家一级公共机构和部分有代表性的二级公共机构、城市社区居委会节约用电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重点查看了各公共机构办公室照明灯具、空调、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使用情况;楼道照明、卫生间、开水间等公共区域和主要能耗设备的节能管理;有针对性地了解各公共机构在节能制度建设、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和节能改造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三、突出考核监督,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将节能工作列入局年度目标考核,以加强对全局节能工作的规范管理。不断强化对全局节能工作的管理,要求局属单位每季度统计汇总能耗情况,并进行同期对比分析,定期通报各单位能耗情况,对不同机关办公楼能耗情况进行横向对比,督促各单位及时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切实降低能源消耗;定期召开系统内节能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和下一步计划,掌握全局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年终组织对局属单位节能目标进行考核兑现,考核成绩与单位年终奖金挂钩,增强各单位做好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后勤系统节能工作得到了持续深入有效的开展,有效推动了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健全完善节能制度,实现以管理促节能。各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本单位节能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日常节能监管。制定并严格落实设备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办公楼日常节电、节水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节能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做好管委办公大楼的日常设备检查、晚间巡楼等工作,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资源浪费现象;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和使用寿命,加强对配电室设备特别是功率因数自动补偿电容柜的维护和保养,提高功率因数,降低无功损耗。开发区管委办公大楼所有设备均是2000年启用时配备,截至目前,所有设备均有效运转,无一更换,实现以管理促节能。
    三是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制度。自2011年开始,青岛开发区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完善了《青岛开发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根据全区考核工作统一安排,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对节能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健全节能档案资料,依据考核实施细则,逐项进行自查打分,形成本单位年度节能自查报告。考核组依据各单位报送的考核材料,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及能耗统计上报情况,客观、公正地对各单位节能工作进行评价打分,并将考核成绩报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报区考核办。从下发通知、查阅资料到考核打分,组织严谨规范,加大了对全区公共机构的节能监管力度,形成了节能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实现了以考核促节能水平提升的工作目标。
    四是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和监督制度。印发了《青岛开发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做到了统计人员、统计设备、统计时间三个落实。实现了节能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同时,青岛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先后多次组织人员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和检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各单位用能情况,通过检查、公示,切实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
                                                     (作者:山东省青岛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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