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政府采购与公务用车管理概况
一、政府采购
(一)基本情况。《联邦财产与管理服务法》赋予联邦总务署为联邦机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职责,确立了联邦政府集中采购的管理体制。在联邦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具体执行、监督管理、争议处置等方面,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总统管理与预算办公室负责编制联邦政府预算并送国会审议;联邦采购政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方针、政策;政府问责总署和联邦采购政策委员会负责监管;联邦采购法规委员会负责法规制定;联邦总务署作为联邦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各联邦机构实施采购。
联邦政府采购的主要目标是提高采购集中度、扩大采购规模、减少财政经费支出、改进政府运行绩效,同时兼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推动节能环保、防止腐败和浪费等政策目标。近年来,充分竞争原则逐步取代了公开竞争原则,强调不得有排斥、阻止潜在供应商的行为。采购中全面考虑产品的价格、质量、性能、比较寿命、节能环保性能、送货条件、维保服务等因素,追求“最佳价值”而非唯一低价。
(二)运营模式。《联邦采购条例》规定,联邦总务署负责为各联邦机构(国防部和能源部除外)采购超过小额采购门槛价的货物和服务。为实现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联邦总务署制定了“联合采购计划”(以下简称“联采计划”),即联邦总务署作为采购人代表,全面整合各联邦机构采购需求,与供应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对一定时期内预期发生的采购项目进行打包采购。
参与“联采计划”的联邦机构超过小额采购门槛价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纳入共同供应协议;小额采购门槛价以下的项目由各联邦机构自行采购。“联采计划”平时仅面向联邦机构,应急需要时面向州和地方政府开放。采购的实施分为三种情况:当采购总额低于小额采购门槛价时,可以径自在共同供应协议中任意选择一家供应商;当采购总额高于小额采购门槛价但低于协议约定的最大采购量时,必须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及其产品进行比较后做出选择;当采购总额超过协议约定的最大采购量时,除了货比三家之外,还应要求供应商在协议价基础上给予额外折扣。
这种采购模式推动了联邦政府采购高度集中,其特点:一是规模效益显著。共同供应协议把各联邦机构一段时期内的采购需求全部集中,吸引了大量供应商参与竞争。此举大大降低了采购价格,节约了分次招标的管理成本。二是采购品目齐全。共同供应协议下的货物和服务各11大类,之下有若干级次细分,共约1100万种,几乎涵盖了联邦机构的所有需求。三是非完全强制性。联邦机构可以不加入共同供应协议,而申请自行采购。但是,由于共同供应协议价格大幅低于市场价,绝大多数联邦机构十分乐意加入。四是操作方便快捷。在联邦总务署采购网站,只需几分钟就能找到称心如意的产品,节省了采购时间和询价成本。五是价格富有弹性。虽然协议价优于市场价,但采购人有权协商额外的折扣。由于存在激烈竞争,如果采购人申请的折扣合理,通常会得到积极响应。联邦总务署还鼓励多个联邦机构联合采购,以争取更多的优惠。
(三)运营策略。联邦总务署在共同供应协议之下推行了一系列配套策略。一是实行一揽子采购。联邦机构与供应商签订一揽子采购合同,将共同供应协议项目中预期重复性采购集合在一个采购协议中,然后逐笔实施采购。其特点是价格优惠、程序简化、操作成本低。二是倡导供应商联合。提倡多个伙伴供应商联合承揽复杂的采购项目,促成了采购人、供应商、社会的共赢局面。三是鼓励申请更多折扣。联邦总务署确认共同供应协议中的价格公平合理,但采购人依据市场因素变化,往往可以说服供应商扩大折扣。四是应用专项采购系统。主要体现在服务的采购上,比如联邦总务署开发的联邦电子政府差旅管理系统、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系统等,都与服务采购结合在一起,从而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政府运行效率。
二、公务用车管理
(一)总量与来源。联邦政府机构(国防部除外)共有62万多辆公务用车,三种渠道来源:联邦总务署统一采购配备;从社会商业机构租赁;向联邦总务署租用。联邦总务署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公务用车管理,拥有近22万辆汽车,其中绝大部分租赁给联邦机构使用,租赁期一般在1年以上。
(二)防止公车私用和特权。驾驶公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由驾驶人承担;同时,要执行专门针对公车的规定:不得驾驶公车上下班,除非所在单位根据法律规定认为确有必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驾驶公车往返于单位和公交站点之间,但必须搭载其他联邦官员;严禁公车私用,不得搭载亲朋好友,严禁捎带搭“顺风车”的行人,未经单位同意,不得搭载非政府人员;不得前往非公务活动场所;行驶途中禁止用手机发短信。
(三)节约环保措施。一是减少车辆采购量,提高租车比例。二是采购公车必须保证新能源汽车数量达到法定比例。在更新车辆时,选择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车型,遵循交旧换新、同类同型的原则,只能比原车价值低、体积小,或维持原有档次,由联邦总务署评估确定是否达到更新标准。三是推行同程共乘、集约用车等管理制度。四是统一处置淘汰的公车。五是实行定点加油和维修。联邦总务署向联邦机构配发了《租车指南》,提示安全驾驶,适时保养,选用合理行车线路,尽量用翻新轮胎,定期检查胎压,以保障安全、节约各类开支。
(四)信息化管理。联邦总务署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与定点加油站和修理厂联网,实时获取车辆行驶里程、加油数量、维修项目、费用支出等信息,防止驾驶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很多公车安装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用以监视车辆的行驶路线、停泊地点,避免不经济地行驶,杜绝公车私用。违规使用或批准使用公车,将受到停职一个月直至开除的处罚。
(五)私车公用补贴。驾驶私车执行公务,须经领导同意。联邦机构对私车公用者给予补贴,标准由国家税务局制定,联邦总务署在网上发布。补贴涵盖燃料费、修理费、折旧费、机油费、换件费、拖车费、保险费、政府税等税费。补贴分为四种情况:一是单位要求乘坐公交工具,但官员驾驶私车,补贴金额不超过乘坐公交工具的费用;二是单位没有空闲公车,同意驾驶私车,补贴标准为0.5美元/英里;三是单位准用公车,但官员驾驶私车,补贴不超过使用公车的计价标准,即0.285美元/英里;四是单位要求驾驶公车,官员承诺执行而实际上驾驶私车的,按0.125美元/英里补贴,相当于公车运行成本。驾驶私车履行公务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单位不负责赔偿。
(六)公车绩效评价。联邦机构利用联邦总务署公车管理绩效评价软件,对车辆购置、使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制定科学的公车管理计划,并提出改进措施。比如:既要考虑车辆每月行驶里程,又要考虑其使用频率,根据任务裁减利用率不高的车辆;集约车辆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在保障公务的前提下,适度降低车辆的档次和配置;对大中型车辆使用的时间、行驶里程等进行分析,统一调度,或与其他联邦机构合作,相互租用。
(七)公车标识。联邦政府对公车实行了标识管理。比如,给警车喷涂专门颜色和图案,给军车标注“仅供公务使用”字样和部门名称等。同时,为公车核发专用牌照。牌照分两种:一种是联邦总务署自用车辆和出租给联邦机构的车辆,牌照底衬印有美国国旗全息影像,顶部横排“美国政府”字样,中部左侧为车辆产权部门及车型代码,右侧为车号,底部左侧为联邦总务署的英文缩写“GSA”,中间为“仅供公务使用”,右侧为二维条码。另一种是各联邦机构购买的车辆。牌照中部为机构代码和车号,顶部标注“美国政府”字样。联邦机构的公车在联邦政府公车登记系统登记,该系统与各级执法部门联网。
(国管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