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 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青海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青海省于今年3月18日成立了青海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我们以《条例》为准绳,完善制度,崇尚节俭,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呈现良好局面。
一、完善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青海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青海省委、省政府“21条具体措施”,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牢固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机关后勤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和办事效率。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重新审视各项规章制度,摒弃旧的或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制度,制定完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强化服务、突出特色。调整细化服务工作流程,强化个性服务理念,打造品牌,创出特色,先后打造了“物业管理、生活服务、卫生医疗、幼儿教育”四大服务品牌,开展“主动服务、超前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低碳生活、快乐工作”,“文明餐桌”等系列活动,突出地方餐饮特色,既让干部职工吃好,又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三是突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各项工作务求实效,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要求,达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服务到位”工作目标;四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真正做到态度鲜明、立场坚定、行动自觉、廉洁自律。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干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加大问责力度,做到真抓、严管,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激发全局上下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昂扬斗志,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崇尚节俭,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在节约型机关建设中,我们认真贯彻《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带头抓,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认真履行省政府办公厅内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责任和统计职责,着力抓好能耗统计工作。为培养广大干部职工节俭意识和良好风尚,便于大家学习掌握节约资源能源相关知识,组织编印了800余份《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手册发放各单位。近年来,我们先后对省政府办公楼廊灯、大院路灯,住宅楼公共照明灯具进行了节能改造;对省政府大院灌溉设施实施了喷灌改造;大力开展节电、节油、节气、节约办公耗材、修旧利废节约资源等活动。坚持人走灯灭、及时关闭水龙头和办公设施电源,办公楼道、单元楼采用声光控制,路灯根据季节变化控制照明时间等方式,杜绝了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锅炉供暖根据气候变化,调整供暖时间,仅锅炉燃气费单项较上年相比节约30多万元,有效地节约了能源资源。广大干部职工低碳节能,意识不断增强,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
由于我局刚刚成立,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尚未健全,各项工作都与国管局要求和各省区(市)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将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成功经验,以《条例》为指导,建立我省机关事务统一完善的管理格局,推进我省机关事务工作步入轨道、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