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创新 开拓进取
全力服务中心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理顺机制体制,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标准,提高管理效能,搞好服务保障,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安排,以专题班、交流会等形式,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掀起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把全会的新思想、新要求、新部署转化为机关事务工作的新动力、新措施、新成效。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推进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改革创新精神,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增强全局各级党组织的创造活力。
二、认真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加强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对《条例》的学习,做到领导示范带头学、全面动员广泛学、长期坚持深入学、结合工作务实学,努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条例》主要内容、精髓要义和根本要求,举办专题学习培训,为全省贯彻实施《条例》创造有利条件。参与制定《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实施细则》有关章节草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从严从紧制定全省党政机关节能、节水、资产管理等配套管理制度和标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为契机,深入贯彻实施两个《条例》。
(二)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起来,以厉行节约为核心,建设节约型机关,深入贯彻实施两个《条例》。
(三)与我省机构改革结合起来,以转变职能为目标,深入贯彻实施两个《条例》。
(四)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贯彻两个《条例》。
(二)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起来,以厉行节约为核心,建设节约型机关,深入贯彻实施两个《条例》。
(三)与我省机构改革结合起来,以转变职能为目标,深入贯彻实施两个《条例》。
(四)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贯彻两个《条例》。
四、组织做好《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促进我省机关事务管理规章的建设。提议制定《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积极组织专题调研,做好起草《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相关工作,推动我省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
五、全面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政策课题研究,适时启动《广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办法》的制定。
加强能耗统计与节能监察。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网络报送工作,结合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扩大统计范围。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继续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加强能耗统计与节能监察。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网络报送工作,结合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扩大统计范围。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继续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做好服务保障
认真抓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保障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高效运行,做好领导同志和干部职工的服务保障工作,强化下属单位服务机关的功能,进一步提高“三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