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对策研究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6-02-07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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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公共机构节能是我国节能减排四大重点领域之一。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力举措,是新时期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性

    无锡市共有2600余家公共机构,用能人数16万人,能耗点全市总能耗近5%。近年来,全市绝大部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显著,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提出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要求,任务艰巨,形势紧迫。

    二、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现状

    (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3次成立和调整市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市(县)区也相继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自2013年起把公共机构节能列入市级机关的工作目标,并由市机关管理局负责专项考核。同时,积极开展“两型”示范机关创建,每年通报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管理局内增设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措施已逐步落实
    一是依靠法规进行管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系统23人在法制办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向社会公布公共机构节能举报服务电话,并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对全市各公共机构依法进行了检查,把公共机构节能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是依靠规章进行管理。相继出台了《无锡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办法》、《市民中心节能监管方案》。2014年出台了《无锡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49号令),把公共机构节能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是依靠科技进行管理。机关管理局与江南大学合作成立无锡公共机构节能研究中心,共同研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率先在市民中心建成了感知能源管理系统,开发运用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软件,把公共机构节能纳入信息化管理轨道。

    三、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存在的问题

    (一)推进力度不够平衡。从全市来看,落实绩效目标考核还没有全面到位,市级机关虽然开始实行,但9个板块仅有4个地区在本级政府相关工作中有所体现;从行业系统来看,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内公共机构的目标考核还没有完全落实;从机关内部管理来看,落实节约型机关要求还不能一以贯之;从考评体系来看,考核评价的方法、步骤和评分标准还比较粗放、简单,不够严谨、细致。
    (二)节能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节能意识淡薄,“长明灯”、“长流水”、“长待机”、“无人空调”等浪费现象还时有存在。
    (三)基础性工作还相对薄弱。个别市(县)区和市级单位对节能工作仍存在“六无”现象,无工作规划,无组织机构,无部署检查,无目标考核,无专项资金,甚至有的无人管无人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不到,不落实。其中9大板块机关事务工作部门仅有4个地区设立了相关职能科(室)。

    四、全市公共机构实施节能的具体对策

    (一)大力推进依法节能。要围绕着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等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无锡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逐步落实管理体制、工作制度、经费保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措施,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实行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各级政府应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本级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市机关管理局要按规划分解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制定考核评价细则,抓好检查,监督、考核和排名公示通报。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参加各项争先创优评比。
    (三)建立完善监测、统计系统。全市各公共机构要尽快开展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工作,加快建立能耗监测体系。各级政府应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列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依法进行节能统计。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抓好能耗统计培训工作,推进信息化管理。
    (四)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水平和特点,进行分类指导,逐步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对能耗高或者用能量大的重点用能单位,要委托专业机构对其进行能源审计,推进其改进用能管理,降低能耗消耗。
    (五)抓好建筑节能,加快完善管理体系。按照《条例》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对能耗较大的单位要制定节能改造计划,明确时限与目标,并根据财力分期分批抓好节能改造,确保节能工作稳步推进,整体落实。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尽早设立机构,专人负责。各公共机构要明确具体节能管理人员,确保节能管理工作有人抓,能落实。
    (六)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各级政府应支持公共机构引进市场化节能新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搭建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等信息服务平台,研究合同能源管理配套措施。财政部门要改革财政预算体制,将公共机构能源费用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年末财政决算时,将节约下来的能源费用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
    (七)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政策性强,原则性强,涉及专业知识多,为此,各级政府应成立相应议事机构,统筹协调解决公共机构节能人员、经费、政策等重大问题;各公共机构要把节能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管理人员要抓好落实。
    生态文明建设将全面列入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节能减排任重道远。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面临新挑战,存在着压缩指标高与节能空间小、办公环境舒适度需求日益增长与管理要求相对苛严、贯彻《条例》压力大与地方政策瓶颈突破难等诸多矛盾。如何破解这这些矛盾,是全市节能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打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升级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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